調查顯示:農村留守兒童正處于傷害與被傷害之間(2)
一方面,這可能與兒童年齡有關,年齡越大,生活自能力相對較強,家長更放心將其留在家鄉;另一方面,可能與孩子面臨的就學升學問題有關,初中階段的流動兒童在流入地面臨異地中考、就讀高中等制度障礙,導致出現了返鄉就學的留守現象。
父親外出和雙親外出留守兒童比例較高,一半以上的留守兒童面臨母親缺位
從留守兒童的父母外出結構來看,4336%的農村留守兒童其父母雙方均外出打工,4691%的留守兒童其父親外出務工,還有將近10%的屬于母親外出務工。
從中國傳統的&ld;男主外,女主內&rd;的家庭分工模式來看,女性主要承擔著相夫教子、料家務的主要責任。從社會意義上來說,母親作為兒童成長過程中的重要責任人,對孩子形成愛與家庭觀念有重要作用,深刻影響著兒童的心健康。
在超過一半的留守兒童家庭中,母親處于缺位狀態。這不僅僅是兒童監護意義上的缺位,更是心成長引導者的缺位,這可能也是留守兒童問題出現的重要原因。
留守兒童中有三分之一屬于隔代監護,五分之一處于同輩監護
調查顯示,在三種類型的留守兒童中,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達3353%,同母親居住的比例達2712%,同兄弟姐妹居住的達2262%,同父親居住的占1426%,還有247%的留守兒童同其他親屬同住。
在雙親外出留守兒童中,有4391%同祖父母一起居住,有2136%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可見,無論是雙親外出留守兒童還是總體留守兒童,超過五分之一的留守兒童都沒有跟長輩居住在一起。
大量的農村留守兒童處于監護不良或監護缺失狀態,這一狀況尤其應引起各方關注。
農村留守兒童非正常傷害輿情事件占比最高
根據我們之前的研究,留守兒童在身體發育、營養水平等方面弱于非留守兒童,尤其是在身體發育的關鍵期,但這并未影響到他們的身體健康狀況。同時與非留守兒童相比,留守兒童在教育監管方面也處于缺位狀態,但兩個群體在情感依賴、社會交往和自我效能感等心方面,以及學習方面并無顯著差異,留守兒童并非&ld;問題兒童&rd;。這是兩個兒童群體在總體上的表現。
當然,不可否認,于監護不力、教育不足、親情缺失等原因,一些留守兒童個體在某些方面處于弱勢地位,甚至出現了問題。近年來,在網絡媒體上也曝光了一些農村留守兒童悲劇事件。
我們認為,每個個體之于自我、之于家庭而言,都是唯一,這些事件留給家庭、學校、社會的應當是反思與行動,而非一時的悲憤,抑或對留守兒童的污名化和標簽化。
我們將微博、報紙、網絡媒體等報道的農村留守兒童單一事件作為基本編碼單元,對2006~2015年10年間的農村留守兒童輿情事件展開分析。
2010年后留守兒童輿情事件突增,非正常傷害事件增幅顯著
2006~2015年10年間,關于留守兒童的輿情事件共計239起,主要包括留守兒童自殺、犯罪、非正常傷害與意外死亡等四種類型。從發生年份來看,2006~2009年,每年的留守兒童輿情事件數均為個位數,呈現出零星散發態勢。2010年之后,我國社會進入留守兒童輿情事件的高發期,僅2010~2015年間就出現了206起,占統計總量的8619%,其中2015年為43起,達到頂峰。
就四種輿情事件類型的年度趨勢來看,10年來留守兒童自殺分布較為平穩;留守兒童犯罪自2011年之后有微小增幅;非正常傷害自2012年之后增幅顯著;留守兒童意外死亡自2010年后開始增長,2011至2014年有些許回落,2015年后則保持繼續增長趨勢。
留守兒童非正常傷害輿情事件占比最高,其次是意外死亡
從留守兒童輿情事件類型來看,在10年間239起事件中,留守兒童非正常傷害共83起,占總數的3473%,占比最高。其中留守兒童遭受性侵害輿情事件62起,遭受他人蓄意傷害及殺戮21起。
輿情事件顯示,留守兒童遭受性侵的對象多以女童為主,實施性侵的人員多為家中親戚、附近鄰里或教師,而遭受他人蓄意傷害的事件則多以校園霸凌為主。其次是留守兒童意外死亡事件,占總輿情數的3096%。留守兒童犯罪輿情數占比2259%,其中留守兒童殺人44起,強奸5起,盜竊4起,吸毒1起。另外,留守兒童自殺事件占總輿情數的1172%。從自殺輿情事件來看,留守兒童的自殺并非一時沖動:長期得不到父母關愛、與家人缺少交流以及家庭貧困共同促使留守兒童心逐步異樣,最終促成留守兒童自殺行為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