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農村教育改革新難題:中心校截留經費不受監督
教育一直是國家的頭等大事,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國家都在為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做著不懈的努力,但是在這一過程中,卻屢屢遭遇瓶頸。就拿西部農村教育治和改革來說,一直出現農村教育經費嚴重不足的局面,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中心校將教育經費截留用來發展自身,致使農村教育發展無心顧全保質保量。如何打破當下這一局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中心校截留公用經費但卻不受監督,使底層鄉校不得不將日常精力更多用于&ld;跑校進錢&rd;,而不是以&ld;質量提升&rd;為核心的日常辦學
西部縣域內多個教學點的存在成為地方套取中央撥付更多公用經費的手段,隨著人口自然消減而本應被撤并的大量教學點因此被逐漸保留
教學點成為教師借調的犧牲品,大量的代課教師或臨聘教師最后成了維持教學點基本運轉的公辦教師替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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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90年代后,隨著中國分稅制改革和農村稅費改革的持續推進,鄉鎮政府財力日益吃緊,&ld;人民教育人民辦&rd;的傳統農村教育模式受到根本性挑戰。
為破解此難題,國務院于2001年5月頒布《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該決定首次明確中國義務教育階段實施&ld;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以縣為主&rd;的管體制。
對人口大縣,尤其是地形態復雜和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中國西南人口大縣來說,很難將學校撤并到可以縣教育行政部門直接垂直管的合有效范圍之內。諸多人口大縣不得不采取中心校模式來間接管本轄區內各鄉鎮的小學(村小學和教學點),即根據鄉鎮規模的大小和實際工作需要,在鄉鎮所屬初中、中心小學或九年一貫制學校中確定一所中心學校,中心學校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管轄本鄉鎮的教育公共事務,而縣教育行政部門則只需垂直管鄉鎮中心校。
筆者主持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城鎮化進程中西部底層孩子們階層再生產發生的日常機制及策略干預研究》,深入西部田野,發現農村教育治新困局。在筆者所調研的中國西南區(戶籍人口數85萬)、P縣(戶籍人口數95萬)、L縣(戶籍人口數165萬)中,均采用了中心校教育管模式。這種模式呈現出兩大特點:一是中心校管模式主要用于小學,原因是小學需盡量保持就近入學而呈分散分布狀態;二是初中采用的是縣教育局直管的方式,原因是初中可采取相對集中辦學而呈現出&ld;聚中趨勢&rd;。
在區,全區11個鄉鎮共有19所初中,即便在人口最多的鄉鎮,初中也采用了集中辦學模式而被嚴格限定在兩所之內。而小學則不論學生人數,統一采取一個鄉鎮一所中心學校管本鄉鎮內所有村小,而村小又統一管本村域內所有教學點的分包分管模式。
平均下來,區每個鄉鎮有5000名左右的小學生,每個鄉鎮中心校平均管轄本鄉鎮內18所左右的村小,而80%的村小幾乎都要管轄本村域內2~3個教學點。以人口大鎮PJ鎮為例,現有小學生8008人,一所中心校統一管轄本鄉鎮內的20所村小,其中9所村小又分別管轄鄉鎮的15個教學點。而人口最少的GT鎮現有小學生2535人,也一所中心校統一管轄全鎮9所村小和1個教學點,其中9所村小分管全鎮13個教學點。
&ld;縣教育局-鄉鎮中心校-村小-教學點&rd;的垂直式分包分管教育模式確實適應了人口大縣實施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體制:一方面,緩解了縣教育局行政管幅度不足的困難;另一方面,也適應了財權、事權從鄉鎮上移至縣以利于保障義務教育投入和善治的現實。
但是,此類教育模式卻同時存在內在的法困難,以至于縣教育局不得不采取辦法將村小和教學點掛牌為中心校的分校,將本不具有法管轄意義的單個獨立事業型法人轉變為同一個法人。
事實上,這是一種柔性的&ld;撤點并校&rd;:一方面,因地、經濟和社會等綜合因素而不能撤并的村小和教學點得以保留;另一方面,因為將村小和教學點變為了中心校這一單一法人的二級、三級內部科層化管對象,所以保留了中心校得以靈活調村小和教學點的可能性。在此基礎上,中心校和村小、教學點之間,在經費、人事、項目、設備等多方面,形成日益復雜的鄉鎮教育格局。
生均公用經費幾乎是保證中國絕大多數西部農村學校、尤其是村小和教學點正常運轉的唯一經費來源。國家近些年來不斷提高公用經費的基準定額,并明確提出2016年中央統一確定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中西部小學是600元,初中是800元,東部小學是650元,初中是850元。為解決農村小學教學點運轉困難等問題,對不足100人的農村小學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補助資金。
然而,根據預算標準撥付的生均公用經費卻只被下撥到作為唯一事業法人的中心校賬戶中,中心校采取&ld;集中記賬、分校核算&rd;的方式,卻并不按規定標準將生均公用經費足額撥付給村小和教學點。
在筆者所調研的多個中國西部鄉鎮,均存在中心校以統籌使用的名義大面積層層截留村小和教學點生均公用經費的現象,致使村小和教學點對中心校的統一管模式有巨大意見,嚴重影響村小和教學點教育教學工作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