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義務教育招生嚴禁與奧數成績等級考試掛鉤
&bsp; 義務教育是為了促進學生們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過程,讓他們通過教育具備接受、接納社會生活的基本技能。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越來越重視義務教育給孩子們帶來的意義。近日,據悉上海公布了2016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雖然政策改變不大,但是一些小的細節有所變動。
備受關注的2016年上海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出爐了。
2月4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2016年,上海市將繼續應用&ld;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rd;(shrxb),系統于4月5日向社會開放。
《實施意見》還強調,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不得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奧數成績、英語(精品課)星級考等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試證書掛鉤。
此外,3月31日前,各區縣將公布上海市戶籍&ld;人戶分離&rd;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據澎湃新聞(thepaper)了解,此次《實施意見》相比于2015年,在政策上沒有大的變化,但是細節上有了不少新的改進。具體而言:
一是優化入學報名信息服務。2016年,上海市將繼續應用&ld;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rd;(shrxb),該入學報名系統于2016年4月5日向社會開放。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可通過入學報名系統,及時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問答;查閱各區縣教育局公布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辦法、學校劃片招生的范圍;查詢子女入學相關信息以及民辦中小學面談、錄取通知等。
二是優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2016年,上海市繼續實行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信息登記辦法。年滿6周歲(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均須先進行入學信息登記。
2月25日前,家長可對幼兒在讀幼兒園提供的相關人口信息、靈活就業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到有關部門補辦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還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9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各區縣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5月21日-5月22日為全市公辦小學報名驗證日,各區縣指定的報名驗證點對已填寫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
三是統籌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兒童居住地入學。《實施意見》明確:2016年,繼續做好本市戶籍&ld;人戶分離&rd;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3月31日前,各區縣公布本市戶籍&ld;人戶分離&rd;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為2016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縣教育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市戶籍&ld;人戶分離&rd;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ld;人戶分離&rd;適齡兒童入學。
四是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條件。2016年,優化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2016年,區縣教育局受隨遷子女辦入學手續截止日為6月30日。
五是加強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管。明確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準、&ld;三個承諾&rd;(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4月24日-27日接受民辦小學網上報名,4月28日-30日接受民辦初中報名。選擇民辦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可登陸&ld;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rd;(shrxb)進行網上報名,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可填報2所民辦小學或者3所民辦初中。民辦學校面談過程向市和區縣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民辦學校實施按志愿分批次錄取辦法,家長可通過短信或&ld;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rd;完成錄取確認工作。
《實施意見》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根據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人數增長的趨勢,切實做好教育資源配置工作;堅持公辦學校&ld;免試就近入學&rd;原則,合調中小學校對口招生范圍,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義務教育的權益。公辦小學做好對口招生入學工作;公辦初中繼續采取小學劃片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ld;電腦派位&rd;等方式招收學生。
《實施意見》還強調: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不得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試證書掛鉤,不得以競賽、等級考試證書作為選拔和錄取學生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