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發布義務教育新規定 民辦學校禁止進行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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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濤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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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許多家長們都會給孩子選擇一些民辦學校,為了加強民辦學校的管和監督,近日,惠州市發布新規定,中小學階段,招生不得進行考試,讓學生們沒有顧慮和思想包袱的進行學習。想要了解更多最新兒童資訊嗎?請看
去年年中,省教育廳出臺《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六項規定》,第一項規定就明確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嚴禁民辦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
日前,惠州市教育局聯合市政府糾風辦發布《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進行了明確的規范。
今年,惠州嚴禁民辦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民辦學校可自主合設置招生范圍,采取面談等方式選擇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成績、獎勵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