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廳:中小學校長教師實行交流輪崗制度
原標題:中小學校長教師實行交流輪崗制
我國始終堅持教育改革,力在教育均衡發展。近年來,各地更是相繼推出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力在實現校長教師資源均衡化發展,讓兩者互相監督,提高優質教育資源的利用效率。照此情況發展下去,將推動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成為常態化。
城鎮校向鄉村校交流,優質校向薄弱校交流,中心校向村小教學點交流
本報訊(記者 陳婉婉)記者1月28日從省教育廳獲悉,從今年開始,我省全面啟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使之常態化。
近日,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的落實。力爭用3年至5年的時間,實現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制度化、常態化,推動校長教師&ld;學校人&rd;向&ld;系統人&rd;轉變,率先達到縣(區)域內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保障鄉村學校特別是村小、教學點教學和教師的需要,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市在更大范圍內推進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促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
根據此項制度,義務教育學校的校長和教師,在現所在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者均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或6年后,原則上應交流輪崗。從今年開始,縣(區)重點推動城鎮學校校長教師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城區重點推動優質學校校長教師向薄弱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校長教師向村小、教學點交流輪崗。推進的過程中將統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與師資隊伍建設規劃,統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與培養、考核、使用,統籌學校需要與交流輪崗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傳統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實際困難和后顧之憂,特別是對夫妻分居兩地的教師,各地要結合輪崗交流,優先予以考慮。為提高交流輪崗實效,我省還將建立和完善與交流輪崗制度相適應的編制、人事管和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