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通知:專項治理中小學"校園欺凌"
&bsp; 在世界的各個國家,每天都會發生大大小小程度不等的校園欺凌的事件,這類事件往往給被欺凌者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以及心陰影,甚至影響到人格的發展。隨著媒體曝光愈加頻繁,越來越受到廣大網友的關注。日前,教育部正式下發通知,將對校園欺凌事件進行專項治。
新華社電 記者9日從教育部獲悉,各地各中小學校將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
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的《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的通知》指出,要通過專項治,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此次專項治覆蓋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4月‐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第二階段為9月‐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
通知要求,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校園欺凌的職責;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咨詢室開展學生心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按照&ld;學校自查、縣級普查、市級復查、省級抽查&rd;的程序,對專項治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逐級上報。
據了解,專項治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情況進行實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