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制定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
學生們吃食堂看似是很正常很普遍的事情的,但是這其中卻飽含孩子們的各種心酸。食物難吃難吃不說,安全還有待鑒定。為了促進學生的膳食營養均衡,以及加強食品安全,廣東省專門制定了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讓廣大的師生共同參與進來,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實施。
聽著孩子平日里吐槽飯堂&ld;黑暗料&rd;,家長們想來是既憂傷又擔心。省教育廳近期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 促進膳食營養均衡工作的通知》、《廣東省學校學生食堂陪餐制度》等政策,明確學校食堂食品&ld;黑名單&rd;,要求校領導每月陪學生就餐……看著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為改善飯菜質量口味這么拼,家長們紛紛表示很放心。
食品安全永遠在路上。最近,省教育廳又制定了《廣東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制度》,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食品安全管工作。《制度》從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問:《廣東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制度》提出哪些新鮮做法?
答:各縣(市、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建立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隊伍(其中東莞、中山各鎮(街)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督查員隊伍),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張貼在學校食堂顯眼處),舉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講座,開展科普宣傳和警示教育等活動。
問:什么是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
答: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督查員是指受委托對全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開展監督管的人員。他們參與到學校食品安全督查、調研、宣傳、咨詢、專項培訓和有關政策研究制定等工作,還負責收集、和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信息,研究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映意見和建議。
各縣(市、區或鎮、街)義務督查員隊伍一般應不少于5人,各地級市本級義務督查員隊伍應不少于8人,并應盡量覆蓋各類型學校。
問: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答:督查員享有知情權、檢查權和建議權。他們經批準可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參加相關會議、培訓、活動等;按規定可對被督查學校貫徹落實督查事項情況進行檢查;針對問題可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向被督查學校提出督查建議和改進意見。
督查員需履行的義務包括:積極接受督查任務,參加有關學習活動,按照要求匯報工作情況;堅持文明督查,不得越權或濫用職權;遵紀守法,不得以個人名義進行督查或發布督查信息。
問: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如何開展督查工作呢?
答:督查員可采用明查、暗訪、召開座談會或電話垂詢等方式開展督查工作。明查應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下進行,提前告知被檢查學校,現場出示督查員工作證等檢查憑證;暗訪時需詳細記錄檢查時間、地點、現場狀況、存在問題等,對發現的問題可進行拍攝。
問:我非常關心孩子在校食品安全,可以成為一名義務督查員嗎?
答:如果您具備2年以上從事食品安全工作經歷或管經驗,熟悉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具有發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及問題的能力,勇于發表意見建議,身體健康,年齡在60周歲以下,有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能夠堅持在本崗位工作,歡迎您自薦成為一名中小學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學生家長優先考慮哦。
問:如果我符合上述所有條件,怎樣才能被成功聘用?
答: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采取個人自薦、所在單位或專業學會(協會)推薦、聘任單位審定的方式產生,并公開聘任情況。對所聘的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聘任單位統一制作并發放督查員工作證。
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義務督查員的聘期為3年,期滿后重新選聘,經本人申請也可續聘或提前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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