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首例網絡猥褻兒童案最終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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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份,不滿十四周歲的小丹、小雪、小琳(均為化名)在何某言語恐嚇威脅下,先后被迫模仿不雅動作并與其視頻裸聊。據稱此案是我省首例社交網絡猥褻兒童案。下面一起看看吧!
遼首例網絡猥褻兒童案最終審判結果
小丹、小琳、小雪是好友。6月初,何某通過網絡與小雪和小丹成為網絡好友。聊天過程中,何某分別向兩人發送黃色短片,并揚言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模仿片中動作,與其裸聊,便進行報復。
受了驚嚇的小丹和小雪只能言聽計從,兩次事件后,兩人不敢再登錄社交網站。誰知,何某利用網絡空間又找到兩人的朋友小琳,謊稱是小丹的哥哥,并用相同的手段對小琳進行逼迫。
視頻過程中,何某截取小琳裸照,后期,更以要將裸照發到小琳學校為要挾,要求小琳繼續與他裸聊。驚恐之下,小琳將此事告訴了家長,家長立即報了警,何某的行跡才敗露。
猥褻兒童被判三年
何某,男,1997年4月1日出生,小學文化,無業,家住遼寧省瓦房店市。2017年6月15日,公安機關將何某抓獲,何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案發經過,次日何某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被逮捕。
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何某犯猥褻兒童罪。一審法院認定,2017年6月5日至6月12日期間,何某明知小丹、小雪、小琳是不滿14周歲的兒童,在用手機與其進行QQ視頻聊天過程中,強迫三名兒童裸聊。
一審法院認為,何某明知本案被害人均系不滿14周歲的兒童,仍通過QQ視頻的方式對其進行猥褻,其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何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案發經過,予以從輕處罰。
一審法院判何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