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謊稱能幫學生轉學詐騙24萬元 一審判有期徒刑7年
&bsp; 近年來,伴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騙子的手段也在不斷升級,各種各樣的騙術可以說是令人防不勝防。受騙的群眾上到七老八十的老爺老太,下到還在念書的學生。日前,一嫌犯謊稱能幫學生辦轉學詐騙24萬元,不僅如此,他還利用其它的花言巧語進行詐騙,鑒于情節惡劣,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謊稱能將孩子從順義轉入朝陽區人大附中太陽宮校區,今年41歲的黃某騙取孩子家長24萬元。此外,黃某還以能幫忙買末尾為6666的手機靚號、幫考生入讀北京工大學為,先后騙取被害人5萬元、23萬元。記者昨日獲悉,黃某因犯詐騙罪被海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海淀法院審查明,自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黃某謊稱其能為李某的孩子辦轉學,多次從李某處騙取活動經費24萬元。
李某證稱,其在2014年5月想把孩子從順義轉到朝陽區人大附中太陽宮校區,經朋友張某介紹認識了黃某。黃某說需要12萬元辦事費,因為和黃某不熟,李某就通過張某給了黃某12萬元。
后來,李某提出想讓孩子轉入國際班,黃某又多要2萬元。2014年12月,黃某說孩子的事能辦成,但要給校長10萬元。經協商,李某給了黃某5萬元。2015年1月,黃某打電話說,校長必須要10萬元,李某便又給黃某轉了5萬元。
最終,孩子轉學的事情沒辦成。2015年3月份,李某同張某找到了黃某,讓黃某寫下欠條并錄像。
此外,在2015年1月,黃某謊稱能為王某低價購買兩個尾號為6666或8888的手機靚號,向王某索要5萬元。但王某一等再等,最終等來的是黃某關機失聯,王某意識到被騙報警。
黃某騙取倪某23萬元發生在2015年2月。當時,黃某告訴倪某,能讓倪某的兒子上北京工大學。雙方協商后,倪某給黃某轉款23萬元,但后來事情一直沒辦成,錢也沒退。
經被害人報案后,黃某于2015年6月17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海淀法院審后認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款10萬元,并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