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騎摩托身亡 店主被判賠8萬喊冤
近日,一位初中生騎摩托身亡的消息引發大家的關注,而因騎的摩托車還是偷來的所以被判賠8萬多元,具體是怎樣回事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的詳情資訊介紹吧!
今年31歲的何飛虎是鞏義市人,他在鞏義市交通路某小區內經營一家摩托車店,證照齊全。2016年5月21日中午,何飛虎在家里剛吃過飯,接到一電話,對方說要買一輛摩托車,何飛虎隨即趕去店里。
“是一個年輕人,戴著眼鏡,說想買車。我把車從店里推出來,他說要試試。”何飛虎說,年輕人騎上車后,他的手機突然響了,他接電話時年輕人騎著車直接出了小區。他趕緊掛掉電話,撥打之前年輕人打來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一位老人,老人告訴何飛虎,剛才有個戴眼鏡的年輕人借他的手機打了個電話。
“我一聽,慌了,趕緊出小區去找,但對方早沒影了,我就報警了。”何飛虎說,隨后民警帶他去了派出所做筆錄。
“筆錄剛寫了一半,我一個朋友給我打電話,說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南環路上有一個車禍,車禍里有一輛摩托車,像是我丟的那輛。”何飛虎跟著民警馬上去往現場,事故中被撞報廢的摩托車確實是他的,事故中的死者,正是剛才試車的年輕人。
交警部門對事故認定為:摩托車駕駛員逆行、超速行駛,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事發之后,何飛虎調出自己店門口的監控錄像發現,“在我沒來之前,他就已經試圖撬我的鎖,搶我的車是預謀好的。”何飛虎說。
監控錄像顯示:當天14時29分,年輕人出現在何飛虎的店門口,多次趴在門上向里望。14時32分,年輕人從地上撿起一個細長物體,回到門口用它擺弄門鎖,然后離開。一分鐘后,年輕人再次回來,持該物體往門鎖的鎖芯里捅。14時38分,何飛虎來到店里,推出一輛摩托車交給對方試車。14時39分,何飛虎電話響起,他接起電話。14時40分,年輕人騎車從何飛虎面前經過,何沒有制止。15時許,兩名民警來到何飛虎的店。
鞏義市公安局新華路派出所的接處警記錄上面顯示,何飛虎于2016年5月21日14時45分撥打110,報警稱自己的摩托車被搶。處意見一欄寫著“已構成刑事案件,移交刑警一中隊”。
“后來知道發生車禍,考慮到對方人都沒了,我也不再追究對方搶車的責任了。但沒想到,今年5月,我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對方的父母把我告了,要求我承擔賠償責任。”何飛虎說,這讓他感到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