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一中學男老師猥褻14名男學生 獲刑16年
&bsp; 人們都說校園是最安全的地方,其實不然,因為校園里也潛藏著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影響著學生的身心健康。就比如近年來,各地頻頻曝出教師猥褻學生的事件,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日前,據悉大連一中學男老師猥褻14名男學生長達2年半的時間,終審判決公布,涉事教師獲刑16年。
澎湃新聞(thepaper)曾報道&ld;遼寧大連瑞格中學男教師李朝元涉嫌對班上多名男同學進行不同程度猥褻、毆打,長達2年半。&rd;2016年12月21日,一名受害學生家長告訴澎湃新聞,該案終審判決已出,仍維持原判,李朝元因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獲刑16年。
李朝元是大連市瑞格中學(嘉匯教育集團旗下)初三(4)班的班主任,2016年1月3日,該班一名男生回家告訴父母,李朝元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撫摸、親吻他的下體,課后還把他帶回家&ld;做了很惡心的事情。&rd;
1月12日李朝元被刑事拘留,經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審查,認為李朝元猥褻一案有犯罪事實,并于15日立案偵查。8月18日,該案在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開庭審。
據終審判決書介紹,李朝元于2013年至2016年1月份擔任班主任教師期間,利用所帶班級學生對其班主任身份的畏懼心,對劉某某等十四名男性未成年學生,分別在走路時、學校教室、教師辦公室、學校衛生間、出租房內等地點,以撫摸、手擼、吸吮生殖器等手段,對學生進行猥褻。
原判以被告人李朝元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事后李朝元提起上訴。
終審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合適,審判程序合法,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ld;禍害了這么多孩子,只判16年,我們作為家長是真的不能接受。&rd;受害學生家長梁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對于這個判決結果,多名受害學生的家長都稱不滿意。
她說,這件事現在已經成為了他們家的一個傷疤,本就內向的孩子,經此一事,更加沉默寡言,而他們夫妻平時在家,也不敢再提及任何和瑞格中學相關的事情。
&ld;說實話,我也明白,就算判了他死刑,孩子受到的傷害也無法彌補了。終審結果雖然不滿意,但至少這件事算是結束了。&rd;梁女士說,目前還沒有把判決結果告訴孩子,&ld;不說怕他心里會一直積壓著仇恨,說了又怕本來已經過去了,再提他心里會難受。&rd;
對于此案件,2017年澎湃新聞記者致電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程法官,她證實李朝元一案確實已經結束了,終審結果維持原判16年。
對于量刑,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邢辨部主任劉衛國曾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強制猥褻罪和猥褻兒童罪都是要考慮實際造成的傷害來定罪和量刑。
&ld;一般來說,判決在5年以下比較正常,但這個老師對那么多學生實施長達兩年半的猥褻和毆打,肯定要加重情節。&rd;劉衛國說,&ld;像他這種情況,我個人覺得判十年以上都不為過。&rd;
另一名受害學生家長王斌(化名)告訴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