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中學學生完不成作業就罰款 學校稱與家長事先商定
&bsp; 為了督促學生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學校、老師、家長可以說是想盡各種辦法,當然,這其中也不排除一些備受爭議的做法,比如,日前青島一中學規定學生完不成作業就罰款,引發外界的關注,據涉事學校回應稱,該處罰方式系老師與家長事先商定,目前,收到的罰款均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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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作業未完成罰款10元、字跡潦草罰款10元、作業沒有寫名字罰款50元……有網友12月7日發帖稱,山東青島市黃島區第十五中學的老師收作業出奇招,對學生沒完成的作業明碼標價。黃島區第十五中學副校長李穎12月8日告訴澎湃新聞(thepaper),此舉措為個案,系班主任與家長討論孩子作業完成情況時,家長主動提出,計劃私下還給家長。收到的290元罰款目前均已退回。
李穎表示,對于當事老師的不當處罰方式,學校會根據規章制度,廣泛聽取家長的意見,并結合涉事教師的實際表現給予相應處。
12月7日14時許,新浪網友@青島城事 發布微博稱,黃島某中學老師收作業出奇招,對學生沒完成的作業明碼標價,完不成作業1門罰10塊。并附上數張&ld;賬單&rd;及老師與家長的聊天截圖。
澎湃新聞看到,一張藍色筆跡的紙上,記錄著20個學生名字,名字后登記著數字,在最后的括號里,標注著未完成的學科作業。其中,最多的兩名同學有5項作業未完成。
另一張紅色筆跡的紙上,曾登記著12月5日、6日等作業完成情況,其中,一名學生多達18項作業未完成,并標注著&ld;6&ties;30=180元&rd;;一名學生因字跡潦草被罰款10元;一名學生因沒有寫名字被罰款50元。
在一張家長微信群聊天截圖中,該班老師稱,&ld;有錢任性&rd;目的不是為了罰款,而是讓孩子知道寫不完作業、作業質量糊弄就要受到懲罰,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同時也是引起家長對孩子的關注,真正了解孩子在學校的表現情況,而不是只聽他們自己說寫完了。
隨后,該老師在微信群中公布了周末作業完成情況及罰款數量。不過,也有家長詢問老師此舉是&ld;什么意思&rd;,該老師稱,一份作業10(元)。
@青島城事 告訴澎湃新聞,上述照片及截圖,是該班學生家長報料時提供。
罰款家長已領回,并寫下&ld;支持王老師&rd;。 圖片李穎提供
家長出招,計劃私下還給家長
學校副校長李穎12月8日告訴澎湃新聞,涉事的教師姓王,是本學期剛到校任教的年輕教師。罰款一事是因為學生作業完成情況查,教師與家長們在上周商量解決辦法時,家長們提出的,本周二(12月6日)正式實施。她說:&ld;收取的罰款上寫有學生姓名,本就計劃罰款后私下里還給家長。&rd;
事情被曝光,李穎解釋說,&ld;家委會(班級成立的家長委員會)主任商定后馬上出差了,在車上信號不好,沒有及時在群里告知家長和做好解釋工作,導致了個別家長的誤會。&rd;
&ld;對于年輕的老師來說,遇到這樣的事情,受到的打擊和承受的壓力特別大。昨天晚上聽到這個事情后,許多家長到學校安慰和支持王老師。&rd;李穎表示,實施以來一共收取290元罰款,目前均已退回。在退錢給學生家長時,多數學生家長在登記表上寫到&ld;支持王老師&rd;。李穎發給澎湃新聞的圖片證實,確有多名家長在領錢時寫下&ld;支持王老師&rd;。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律師廖建勛認為,老師教育學生的心情可以解,但以罰代教是不可取的。老師或學校對學生進行罰款不合法,罰款一般被認為是一種行政處罰,屬于行政強制措施的一種。老師和學校不是行政部門,不具備實施行政處罰的職權,同時罰款也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如果該罰款認定為變相的亂收費,則可能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