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網絡直播給網紅送禮 18歲少年欠下近20萬元高利貸
網絡直播是互聯網發展新階段的產物,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直播行業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無論人們對于這種新的文化呈現方式是否贊同,現如今已經發展成為不可逆的現象。日前,據悉佛山一18歲少年沉迷網絡直播給網紅送禮,結果欠下近20萬元的高利貸無力償還。
看看新聞10月13日消息,網紅一開口,宅男們紛紛動手送禮物,其中就包括阿松。從6月份開始至今,他在這個網絡直播平臺上,已經花了近8萬元。
阿松今年剛滿18歲,在廣東佛山市禪城張槎一間工廠打工,他每日都要花幾個小時在觀看網絡直播,聽聽“網紅”唱歌,有時還可以互動聊天,看到興起,就會充錢送禮給這些“網紅”。
阿松說,他從6月底開始到9月中,平均每日在這個網絡直播平臺花費送禮都超到1000元。
但阿松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工廠工人,月薪不過2000元,而他父母也是普通工薪階層,家境并不富裕,他哪來豪擲千金的本錢呢?阿松說,都是找廠里的一名同事借的。
由于阿松和父母分開租房住,借錢之前,也沒有和父母商量過,直到今年9月25日,債主上門追債,連本帶利共19萬5300元,阿松的父母才知道孩子因為迷戀網紅,欠下巨債。
之后記者找到了債主劉先生,他說,借錢是你情我愿,借據也是阿松自己簽的,沒有強迫。
不過有律師就表示,雖然阿松借錢時未滿18歲,但已經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所以借款應該是有效,不過阿松和對方約定的利息明顯高出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的四倍,就屬于高利貸。
律師吳斌:如果約定是每月30%的利息, 10萬元每月3萬的利息, 這個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利息, 是過高了。 那么這個約定是無效的。
吳律師認為,阿松只需要向對方償還本金以及同期銀行利息。最終阿松和債主劉先生協商,對方同意收回本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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