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談減少"學生棄嬰" 需加強性教育法律教育
&bsp; 當今社會,棄嬰的行為時有發生,其中不乏一些&ld;學生棄嬰&rd;。他們普遍是學生們初嘗禁果的&ld;產物&rd;。等到誕下孩子之后,才發現各種現實問題擺在眼前無法跨越,于是,遺棄親生骨肉便成了他們的最終的選擇。每每看到這一幕幕蒼涼冷漠的行為,人們都會感觸頗深。既然如此,為何不從源頭開始杜絕呢?
龍敏飛
據《新快報》報道,27日晚9時許,廣州荔灣區芳村陸居路西小區,一名出生僅5天的男嬰被遺棄在一張石桌上,隨身紙條自稱&ld;我們是學生不懂事,求求好心人把他撫養成人&rd;。所幸,男嬰經醫院檢查并無大礙,目前已經被送至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照顧。
棄嬰行為的發生,現實中并不少見。大家一直覺得,很多父母之所以殘忍地選擇棄嬰,是因為不少孩子一出生就患有很難治愈的疾病。但如今看來,還有一部分則是&ld;學生棄嬰&rd;:2013年7月,沈陽一女生與男友同居懷孕,在旅館內生下孩子后遺棄,最終致孩子死亡;2015年10月30日,陜西楊凌一所高校女生宿舍樓下發現一名棄嬰,母親就是在校生,而孩子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再加上如今這起事件,不得不說,&ld;學生棄嬰&rd;已經成為蒼涼的都市表情。
而搜索新聞不難發現,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這說明,社會還有很多的功課要補。首先便是性教育課。從&ld;學生棄嬰&rd;的案例來看,很多女生已經成年,但還是缺少必要的性知識,最終導致懷孕,也導致產子后遺棄孩子釀成悲劇的結局。假如說,我們的性教育從小學就開啟,不是羞答答地開,而是光明正大地開,讓孩子們擁有最起碼的性常識,類似的悲劇,肯定會減少不少。
其次,則是法律的課堂要補上。這里的法律課堂,一方面,自然是法律的宣傳教育必須讓孩子們知道,生下孩子不撫養,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而且是違法的行為,因為這涉嫌遺棄罪;另一方面,則是法律的輻射面與執行力要加強,現實操作中,很多被遺棄的孩子,找到父母后送還給父母,也多是批評教育了事,這樣的做法,難以形成有效的震懾力。法律可以延伸一點,對遺棄罪的認定可以覆蓋廣一點,并且加強執行,這樣才能增強震懾力。
最后,則是救助系統的完善。無論前方的工作做得多好,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必然會有漏洞。這就是說,對包括&ld;學生棄嬰&rd;在內的&ld;棄嬰&rd;行為,還是應該有最起碼的底線兜底:對社會上可能發生的各種&ld;棄嬰&rd;行為,完善的社會救助系統,應該是最后一道防線。從這個角度來說,福利院、棄嬰島等的設置,就應該更加完善,而不能僅僅停留于表面。
簡而言之,別讓&ld;學生棄嬰&rd;成為蒼涼的都市表情。因為,每一個孩子都是祖國的未來與花朵,每一個孩子都有生活與生存的權利,只有構建起更加完善的社會機制,&ld;棄嬰&rd;才不會成為現實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