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學食堂購進"黑漢堡"造成19名學生食物中毒
學校食堂是學生們后勤補給的地方,對于食品的安全更是有著嚴格的要求,以為著一切都關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長。雖說國家出臺相關規定確保食品安全,但是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是頻頻的出現在大眾的視野,所以,國家在加強量刑的同時,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比如相關部門的監督,生產商、經營商的正當經營。
沒有取得食品生產和銷售資質,羅某生產&ld;香味村&rd;牌漢堡并出售,北京市房山區良鄉中學購買后在食堂出售,造成19名學生集體食物中毒。
記者上午獲悉,二中院終審判決,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羅某有期徒刑3年,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中間商顧某有期徒刑3年。
良鄉中學食堂主管賀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同時禁止賀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本案的三個被告人分別是25歲的顧某、38歲的羅某和49歲的賀某,其中賀某是良鄉中學食堂負責人。
房山法院一審判決認定,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9月28日期間,羅某在沒有取得食品生產和銷售資質的情況下,租賃北京香味村食品有限公司的場地和生產資質,在大興區黃村鎮周村該公司廠房內生產&ld;香味村&rd;牌漢堡并對外銷售。
顧某在沒有取得食品銷售資質也未看到產品合格證明的情況下,從羅某處購買&ld;香味村&rd;牌漢堡并向北京市房山區良鄉中學銷售。
賀某作為北京市良鄉區良鄉中學食堂主管人員,未核實食品來源,且未看到產品合格證明的情況下,從顧某處購買&ld;香味村&rd;牌&ld;新奧爾良烤雞堡&rd;等在該校食堂內出售。
2013年9月底,該校學生李某等19人食用食堂出售的&ld;香味村&rd;牌漢堡后集體食物中毒,經北京市房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鑒定,在李某等19名學生的排泄物中檢測出腸炎沙門氏菌,在北京市房山區良鄉中學食堂內扣押的&ld;香味村&rd;牌&ld;新奧爾良烤雞堡&rd;中檢測出腸炎沙門氏菌。
經北京市大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鑒定,羅某生產涉案漢堡使用的肉中,檢測出腸炎沙門氏菌,羅某、顧某于2013年9月30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賀某于2014年5月8日到公安機關自首。
案件審過程中,羅某主動交納了8萬元,顧某交納了5萬元,賀某交納了25萬元,且已經與部分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
房山法院認為,羅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顧某、賀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其行為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鑒于羅某、顧某有坦白情節,可從輕處罰,賀某有自首情節,亦可從輕處罰。三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均可酌予從輕處罰。
房山法院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羅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兩萬元;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顧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賀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同時禁止賀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一審判決后,顧某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訴。顧某稱他有自首情節,一審判決量刑過重。
法院查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抓獲經過、證人證言等證據能夠證明顧某系被抓獲歸案,不具備主動投案的情形,其行為不符合自首成立的要件,原判量刑時充分考慮顧某具有坦白情節,而對其予以從輕處罰,量刑適當。
二中院終審裁定駁回顧某上訴,維持原判。文/記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