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鍋爐突然爆炸 2人死亡6人受傷
學校食堂是學生們吃飯的地方,來自株洲縣的一所學校食堂在做飯時突然發生爆炸,導致一名學生當場身亡,另一名學生送醫搶救無效身亡,并且有6人受傷。據調查了解,該學校的食堂鍋爐早就檢查出問題,但是副校長并不以為然,才釀成了這出慘劇。想看更多兒童資訊嗎?請看5名高中生山上勇救暈倒老人 做好事不留名。
悲劇學校鍋爐爆炸,致2死6傷
時間回溯到2013年9月17日下午,株洲縣堂市中學食堂的員工正忙著給學生們做晚餐。因鍋灶出現故障無法蒸熟米飯,在未維修好的情況下,當天18時50分左右,該校常務副校長許某等與食堂工作人員商量,繼續使用該鍋灶,煮面或下米粉給學生就餐。
19時30分,悲劇發生了:隨著“嘭”的一聲巨響,飯柜鍋灶突然發生爆炸,導致學校食堂房屋坍塌,1人當場死亡,1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6人受傷。
堂市中學常務副校長許某、堂市中學校長郭某某、堂市鄉安監站站長何某甲在處理完現場救援工作后,主動投案自首。
安檢質監部門曾多次要求學校整改鍋灶
實際上,這起悲劇或許可以避免。
據了解,2009年3月,學校到湘潭縣一飯柜鍋灶廠王老板處,花2萬余元購買了一套新的節能鍋灶。
2012年3月,株洲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學校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節能鍋灶存在“蒸飯會使用鍋灶體承壓”的問題,并下達了“不得使用該節能熱水灶蒸飯,將所有排出蒸汽的管道上的閥門拆除,并直通大氣”的整改措施,以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堂市中學具體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常務副校長許某陪同檢查。
然而,學校并沒有采取任何行動。2013年1月,質監部門再次檢查時,發現問題仍然存在,再次下達了整改意見,并與該縣教育部門聯系,建議縣教育局組織全面清查落實整改。隨后,縣教育局給全縣的學校下發安全檢查登記表,要求各學校自行排查摸底。
2013年5月,堂市中學原總務主任戴某某上報的安全檢查登記表中,“鍋爐存在的問題”一欄填寫的內容是“無”,表示沒有問題。經堂市中學校長郭某某審核后加蓋了堂市中學的公章。4個月后,爆炸發生。
爆炸鍋灶的銷售商王老板稱,爆炸發生前半個小時,該校有老師打電話告訴他“節能蒸飯鍋灶不出蒸汽了”,他告訴對方“鍋灶會爆炸,不要燒火了。我明天早上來,不要燒火了。”那個老師要他第二天早點帶配件和工具去學校維修。“9月18日早上我到達堂市中學,聽說學校食堂出事了,死了人,我害怕,就回去了。”王老板說。
王老板還表示,堂市中學從他處買了鍋灶后,從未找他拆除排出蒸汽的管道上的閥門。他在對堂市中學鍋灶進行日常維護和檢修時,還發現和糾正了食堂工作人員一些違規操作行為。
判決校長等三人被判玩忽職守罪
2014年9月28日,株洲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許某擔任堂市中學常務副校長、郭某某擔任堂市中學校長、何某甲擔任堂市鄉安監站站長期間,均不重視中學的飯柜鍋灶系統的安全管理,在監督機關對堂市中學食堂的飯柜鍋灶系統兩次提出整改意見后,均沒有正確履行安全管理的工作職責,排查安全隱患不力,以致學校食堂飯柜鍋灶系統爆炸,致二人死亡、六人受傷,其行為均構成玩忽職守罪。判決許某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郭某某、何某甲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一審判決后,許某以“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玩忽職守罪,如構罪一審對其判處的刑罰偏重,請求從輕判處”為由上訴。近日,經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許某擔任株洲縣堂市中學常務副校長期間,職責是協助校長管理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許某明知飯柜鍋灶系統存在安全隱患,不能繼續使用,但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案發當天飯柜鍋灶系統已經出現故障,在食堂工作人員繼續使用時許某在場未予制止,以致發生爆炸,造成二人死亡、六人受傷的后果,其行為符合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二審判決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