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陽男教師猥褻21名女學生被提起公訴
近些年來,很多地方教師猥褻女學生的新聞層出不窮,發生在湖南益陽市的一名教師猥褻21名女學生的時間有了最新發展,21名受害女學生的家長向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將對涉嫌猥褻學生的教師進行處。想要了解更多最新兒童資訊嗎?請看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14年11月,發生在湖南省益陽市的教師猥褻女學生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近日,21名受害女學生中的17人向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除益陽市赫山區八字哨鎮中心學校和犯罪嫌疑人周某外,益陽市人民政府、教育局等多家單位也被列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赫山區人民法院對此作出了不予受的裁定。
據赫山新聞網3月6日發布的消息:2014年11月24日,益陽市赫山區八字哨鎮學校教師周某猥褻兒童案發生后,赫山區委、區人民政府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了調查處置,對嫌疑人周某進行了刑事拘留,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對受害學生進行了健康檢查和心輔導,并解決了家長的合訴求,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法制和師德師風教育。
2015年2月13日,周某猥褻兒童一案已赫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赫山區人民法院于當日立案,并于2月15日將起訴書送達被告人周某。2015年3月3日,該案受害人把益陽市赫山區八字哨鎮中心學校等單位和周某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向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提起訴訟后,受害學生代律師李瑩向記者介紹了案件的相關情況。
李瑩:益陽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提出了起訴意見書,認為周某從2008年左右開始,因妻子殘疾,家庭壓力大,在擔任三年級到四年級學科老師期間,將學生叫到講臺上背課文,利用講臺遮住學生的視線,摸掐她們的身體器官。公安機關調查終結一共是21個女孩是受害人,最后有17個受害小學生的家長跟我們取得聯系,我們來自不同省市,這17名律師分別與這17個受害人的法定代人簽訂了代協議,給他們提供法律援助。
李瑩介紹,除周某和學校外,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也被列入了被告。
李瑩:我們覺得,作為學校也好,政府也好,應對老師的道德水準要進行相關的審查,作為相關的部門沒及時發現周某這樣的行為,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是具有不可推卸的管責任的,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李瑩說,因心創傷的鑒定尚未納入司法鑒定范疇,而性侵害案件往往會對受害人的心造成長期創傷,因此,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除刑事附帶民事訴狀,還有一份涉及精神傷害的專家鑒定申請。
李瑩:最重要不光是要追究周某的刑事責任,讓他承擔他應該承擔的法律制裁,更重要的是這些孩子們,怎么樣能夠讓他們盡可能地減少心陰影,減少精神傷害,這是當務之急,也是重中之重。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對這些孩子們,首先應該對他們進行一對一的心輔導,還要對每個孩子進行心方面的評估,制定出不同孩子的心治療的方案。
受害學生家長向記者講述了案發前后孩子的變化。
受害學生家長:孩子變得脾氣比較暴躁,比較自私,不跟男孩子接近,作為父母, 說什么話小孩子都很反抗,脾氣非常暴躁,提到周這個姓氏的時候她都會害怕,都會很敏感的。
據李瑩提供的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記載。
經審查,本院認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益陽市人民政府、益陽市教育局、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政府、益陽市赫山區教育局、益陽市赫山區八字哨鎮人民政府不是本案的適格主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對益陽市人民政府、益陽市教育局、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政府、益陽市赫山區教育局、益陽市赫山區八字哨鎮人民政府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本院不予受。
李瑩介紹,針對這份裁定,受害人家長已向法院提交上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