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年級小學生疑因上課犯錯誤被體育老師"推"成骨折
&bsp; 在知識經濟時代,教師承擔著重要的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同時,也要擔起保護學生在校期間安全健康的重任。不僅要排除潛在的自然安全隱患,也要盡量避免人為的因素。日前,深圳一年級小學生疑因上課犯錯誤被體育老師&ld;推&rd;成骨折。
(小張同學受傷的手臂)
近日,市民張先生向記者報料稱,自己的小孩在新木小學遭遇體育老師推搡,造成右手骨折。據了解,該男生為小學一年級,體育老師對其確有拉扯動作,導致男孩摔倒骨折。
張先生的小孩在深圳龍崗區新木小學讀一年級,據他回憶,10月10日那天,兒子像往常一樣回到家里,但是右手手臂卻腫了。詢問緣故后得知,是當天體育課做操時,兒子于動作不規范,&ld;左右方向、轉圈之類的動作不對吧&rd;,體育老師過來糾正動作,&ld;還推了一下&rd;,結果把兒子推倒在地,右手摔傷。
張先生稱,學校老師先帶兒子在深圳市第三醫院檢查,結果是軟組織損傷,&ld;當時覺得問題還不大&rd;。但過了幾天,兒子的右手仍然沒有消腫,又帶他去深圳市兒童醫院檢查,結果發現:
就此,張先生找到學校,要求校方回應、處此事。最終校方表示承擔醫藥費,并向張先生的小孩致歉。&ld;我小孩還說過以后想學武術,也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rd;
(雙方協議)
新木小學處此事的負責人李主任介紹,事情發生在10月10號下午14:30左右,張先生兒子的班級在上體育課。當時,小張同學沒有和大家一起排隊,而是跟同學打鬧,體育老師便過去拉他回來,造成小張同學摔倒在地、手臂受傷。
&ld;班主任第一時間就帶著孩子去了第三醫院。&rd;李主任表示,小張同學班主任陪同,拍了X光片,診斷結果是軟組織受傷。
李主任表示,過了幾天后,張先生再次前來與學校溝通,并出示了在深圳市兒童醫院的最新診斷結果:右側尺骨鷹嘴骨折、右側肱骨踝上骨折。經過協商,1雙方簽訂了賠償協議:新木小學賠付張先生2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而醫療費用不包含在這2萬元內。
李主任說,目前學校已經把該體育老師開除。另外,學校也開會批評了這一行為,并讓老師們引以為戒。(記者 邵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