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母親拒不撫養6歲兒子 法院判監護權歸民政局
&bsp; 眾所周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他們與未成年人之間存在著必然的權利與義務。不是輕易就可以分割開的。日前,一名親生母親拒不撫養6歲兒子,引發大家的關注。最終還鬧上法庭,法官來判決事情如何解決。據悉,該事件以監護權歸民政局所有告終。
彬彬和救助站工作人員在一起。
生母尚在世卻不愿撫養年僅6歲的他,無奈之下,收容彬彬(化名)的自貢市救助站只得將其生母郭媛(化名)告上法庭,申請撤銷其監護權(本報2016年5月26日曾報道)。
9月5日,自貢市民政局收到了自流井區人民法院發來的判決書,法院的判決結果與此前的預想一樣‐‐生母郭媛被剝奪了對彬彬的監護權,指定自貢市民政局為其監護人。這是自貢市首個救助站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未成年人監護人監護權的案例。目前,成為彬彬監護人的自貢民政部門正著手為彬彬辦戶口和入學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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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公正的判決
撤銷生母監護權指定民政局為監護人 9月5日,自貢市民政局收到了自流井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該院于今年4月15日立案,5月24日開庭審了撤銷彬彬生母郭媛對其撫養權一案,并于8月26日發布了判決結果‐‐剝奪郭媛對6歲彬彬的監護權,指定自貢市民政局為彬彬新的監護人。
經法院審認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依法處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ld;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rd;,&ld;沒有合適人員和其他單位擔任監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其所屬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rd;。據悉,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5月24日下午,坐在被告席上的郭媛戴著口罩,對原告請求判決撤銷其對彬彬監護權的請求,她全程只說了兩句內容相同的話:&ld;沒得意見&rd;。
1個無奈的結果
救助站稱&ld;對判決滿意&rd;
6歲孩子不再無人照料 &ld;收到判決書后,我們已經開始進行相關手續,下發通知給市兒童福利院正式接收安置彬彬等。&rd;自貢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待文件下發后,自貢市兒童福利院將根據相關程序為彬彬辦戶口和入學手續。
&ld;目前彬彬正在讀學前班,我們福利院的&ls;媽媽&rs;照顧他的生活,各方面情況良好。&rd;自貢市兒童福利院院長吳開云表示,因為彬彬的撫養問題一直懸而未決,其生母拒絕承擔撫養責任,所以彬彬已在福利院生活了好幾個月。從今年10月1日起,彬彬將正式自貢市兒童福利院收留撫養,他將和院內的100多名孩子一樣成為法定意義上的孤兒。
拿到判決書后,自貢市救助站相關負責人表示,對這個判決結果比較滿意,&ld;讓孩子成為法定意義上的孤兒,能夠解決孩子的戶口和上學問題,彬彬再不會有無人照料的情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rd;
1 個心酸的故事
生母堅決不愿撫養孩子
救助站無奈將其告上法庭 今年1月,彬彬與年近七旬的&ld;爺爺&rd;李德勝云南省隴川縣救助站、攀枝花市救助站、成都市救助站一路護送到自貢市救助站。李德勝雖是自貢人卻在云南定居20余年,這次回自貢只為給6歲的彬彬辦戶口,讓他順利入學,&ld;但因老人無法提供彬彬的相關證明材料,派出所無法為其辦戶口。&rd;自貢市救助管站工作人員說。原來,兩人并無血緣關系,也不是法定意義上的領養,&ld;據老人說,這個孩子是一個女孩留在他開的賓館里的,6年來一直他撫養。&rd;
2016年1月23日,李德勝在醫院里突發心肌梗塞去世,剩下無人照顧的彬彬。無奈之下,社區工作人員只得把彬彬送回了救助站。
接收彬彬后,救助站開始尋找彬彬在自貢的生母。&ld;找到彬彬的媽媽后,我們電話與她溝通了幾次,她本人也到救助站來過3次。&rd;然而,她來時只見過一次彬彬,并且是隔著車窗,工作人員說,&ld;她說她跟孩子沒感情,也不愿撫養他,態度很堅決。&rd;多次勸說無果,自貢市救助管站只得一紙訴狀將彬彬生母郭媛告上了法庭。
對話生母
&ld;我會去看他,但相認沒可能&rd;
9月8日下午4時許,記者撥通了彬彬生母郭媛的電話,她表示已經收到了判決書。當記者問及這個判決結果她有何感想時,她表示自己正忙,隨后聯系。傍晚,記者與郭媛進行了短信溝通。
記者:收到判決書后有什么想法?還是堅持把彬彬交給社會嗎?
郭媛:對于現在的我來說,覺得是松了口氣,只能堅持了。我也不想再讓以前的事情打擾我現在的生活。
記者:以后你會不會去看彬彬?會不會在合適的時候與他相認?
郭媛:以后的事情誰也說不準,你說對不對?如果允許的情況下,我會去看他。我很懂那種親情的需要。也是不得已吧。相認?應該沒可能吧。親生媽媽把自己的孩子拋下,不管不顧,哪個作為孩子也不能原諒吧。只怪以前年紀小。如果在對的時間和對的人生下孩子,我會加倍對他好。
記者:以后他長大成人,來找你、認你,你會接納他嗎?
郭媛:我不知道,真的,起碼現在不知道。
為何棄子
被騙至云南 13歲生下兒子
&ld;年幼不懂事鑄成大錯&rd;
原來,六七年前,老人李德勝在云南邊境一個小城開了家賓館,自貢女孩郭媛與&ld;男友&rd;一起租住在賓館內。一天,在李德勝和賓館另一名員工的幫助下,時年13歲的郭媛被送到了當地一家醫院,產下一名男嬰。然而,男嬰尚未滿月,郭媛卻沒了蹤影,僅留下一紙欠條和一封致歉信。
&ld;據老人說,當時這個女娃娃生產的費用是他墊付的,所以欠條上就寫了欠李德勝5000元。女孩也在致歉信里寫了要把男嬰寄養在他這里,錢則回自貢后想辦法還。&rd;火井沱社區主任李發潤告訴記者,今年1月李德勝去世后,社區想辦法聯系了其在云南的妻子&ld;四姨&rd;,讓其來川辦老人的后事,&ld;這件事也從她嘴里得到了印證。&rd;
據彬彬生母郭媛口述,當年自己是被騙去云南的,&ld;那時我很叛逆,逃課、夜不歸宿,不聽父母的話,這才鑄成了這個錯誤。&rd;郭媛說,離開云南后她便回到了自貢。
今年1月,在得知彬彬來到了自貢時,郭媛個人都懵了,&ld;以前離開的時候我就沒想過要重逢,卻沒想到還是逃不開。在救助站,我就隔著車窗看了他,哭了,很傷心。&rd;郭媛說,13歲的事已經過去,現在她已經有了家庭,孩子也一歲多,她曾想過接納彬彬,然而這將徹底改變她的生活,甚至導致家庭破裂,&ld;把彬彬交給政府,可能會生活得更好,希望他能被好人家收養。&rd;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蘭江攝影報道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