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一父親拒付女兒撫養費 被拘15日扣押小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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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并且,這種義務一直持續到子女成年并能獨立生活為止。同時,對子女的撫養教育是父母雙方的共同義務,應當共同承擔,不應該推卸給一方。日前,陜西一父親拒付女兒撫養費被女兒告上法庭,被拘15日扣押小汽車。
華商報安康訊(記者 王培民 通訊員 王忠林)女兒考上大學,父親仍拒付拖欠的撫養費。女兒一紙訴狀請求法院強制執行,父親卻抗拒法院執行。日前,陜西白河縣法院依法拘留了多年不盡子女撫養義務的被執行人曾某,對其實施拘留15日懲罰,并扣押了曾某的小汽車一輛。
2011年曾某與姜某經法院調解離婚,女兒小花(化名)其母姜某靠打零工撫養,曾某每月給付女兒撫養費300元,后增加至450元,但其一直未支付。今年7月,小花考上大學,但萬余元的學費和生活費讓母女倆犯愁。小花幾次找曾某說明情況和困難,但直到走進大學校門,父親也沒有給她撫養費。
隨后小花一紙訴狀將父親曾某告到白河法院,請求曾某支付拖欠的撫養費。法院立案后,立即啟動了執行措施。經執行法官調查核實,曾某名下還有一輛小轎車,執行人員決定扣押其小轎車,責令曾某交出車輛鑰匙和行駛證時,曾拒絕交出,還是稱沒錢。白河法院遂以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拒絕交出車輛鑰匙、行駛證妨礙執行為,決定拘留曾某15日,強制曾某交出車輛鑰匙和行駛證,并扣押了曾某的小轎車。
據悉,曾某被法院拘留后的第二天,其親屬和朋友幫其支付了拖欠其女兒撫養費21600元,曾某也主動寫了悔過書,拘留的第三天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