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事件趨向規模化 施暴者多數為初中生
&bsp; 近段時間,校園暴力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引發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每每聽聞此類事件,人們的第一反應就是痛心、憤怒、以及無奈,為何在時代高速發展的文明社會里,非要用暴力來統治呢?據了解,目前校園暴力事件已經越來越趨向于規模化,并且施暴者中初中生共占多數,令人寒心。
1年多過去,13歲的女生小曼(化名)依然常常從噩夢中驚醒。2015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小曼被同校的幾名女生拳打、腳踢、扇耳光,還被點燃的煙頭燙傷了手臂和面部,頭發也被抓掉了一大片……
類似的校園暴力事件,近年來頻頻被曝出。在校園暴力事件中,女生施暴行為增多、初中生比例高已成為不容忽視的新特點。
8月15日,共青團陜西省委邀請律師、法官、專家和公益界人士,共同聚焦校園暴力現象,圍繞這一話題展開分析探討、提供對策思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2013年到2015年,我國各級法院審結的100件校園暴力案件中:針對人身傷害的暴力已經占到88%之上,實際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嚴重后果的高達67%。
&ld;新近發生的多起校園暴力事件正趨向&ls;規模化&rs;。&rd;對在媒體上搜集到的51個校園暴力典型案例進行梳后,西北政法大學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管華發現,有多人參與的校園暴力事件多達37例,且均為多個孩子毆打一個孩子。
施暴形式也更加多樣化,使用刀具、棍棒和其他工具的,有十幾例;超越限度的侮辱,如辱罵、下跪、食穢物、現場拍照、拍視頻上傳網絡的,有20多例。致人死亡、重傷的占約30%,更多的則是使受暴者產生嚴重的心問題,不敢見人、神情恍惚、恐懼上學。
這些校園暴力事件往往發生在放學后,剛剛放學時發生率最高,其次是上課前后。在寄宿制學校,則多發于晚上。事發地點主要在宿舍、廁所,因為這兩個地方沒法安裝攝像頭,除此之外多發于校門口。
令人意外的是,女生施暴行為占到一半,多采取侮辱方式,對受暴者造成心上的嚴重傷害。
&ld;相較小學、高中而言,初中生校園暴力最為嚴重,占64%。&rd;管華表示,發生在初中階段的校園暴力常以&ld;團伙暴力&rd;為特點,往往是打群架、多對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100件校園暴力刑事案件的統計報告:從涉案階段看,小學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于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只對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初中生的校園暴力實際發生率并不能得到全面反映。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報告中,100起案件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中: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滿十六周日歲不滿十八周歲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
在我國,什么是&ld;校園暴力&rd;,至今沒有明確界定。
很多人認為,校園里的語言侮辱或同學間的外號、口頭禪,只是玩笑,不算暴力,只有動了刀子、棍子,有嚴重的攻擊行為才是真正的暴力。老師對學生語言上的不妥當,也會被認為只是出于教育目的,而非暴力。
對更廣泛的公眾來說,校園暴力似乎只是那些&ld;發生在學生中,以欺凌為主要目的的肢體暴力和侮辱行為&rd;。只有產生了較為嚴重的后果,才可能引起相應的重視。
即使如此,這樣的校園暴力在現實中往往具有較強的&ld;隱蔽性&rd;。專家認為,社會經驗不足、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和方法,使未成年人在遭遇暴力欺凌時,往往膽小怕事、不知所措。他們中的大多數不會主動或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告訴學校或父母,&ld;這使大多數的侵害行為被遮蔽,也使其發生往往具有長期性&rd;。
同時,處校園暴力事件中,學校普遍的失當做法也給未成年人傳達了錯誤信息:只要沒被媒體報道出來,或沒有家長追責,學校就會&ld;能壓則壓&rd;&ld;能蓋就蓋&rd;,態度消極。
通常,暴力行為輕則班主任老師教育批評,重則學校教導處給予紀律處分,不到萬不得已,學校很少會選擇報警求助。否則,事情&ld;鬧大&rd;,會影響學校的聲譽和學校領導的仕途。
發生在某職業院校的一起刑事案件,令當天參加討論的一位法官記憶猶新:5名女生在放學后,用酒瓶、煙頭等工具,對同校的另一名女生進行毆打、侮辱,手段極其殘忍。一審法院依法判處了5名施暴者實刑,但5人的家長托關系、找熟人到二審法院,要求改判緩刑。
&ld;這些家長還未意識到,自己孩子的行為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rd;家長的行為將傳遞給孩子錯誤信息,&ld;我犯任何事,都可能在家長協調下不受制裁&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