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管理許多不利因素制約著管理工作改進和提高(2)
通過對幼兒園管中的主要問題和制約幼兒園管水平的相關因素的分析,使我們對幼兒園的管現狀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同時也為深化幼兒園的管改革,切實提高管效益和質量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啟示。
針對幼兒園目前的管現狀,應采取以下對策:
多渠道、多形式發展幼教機構幼兒教育具有地方性和群眾性的特點,發展幼教事業不可能也不應該完全國家包下來。因此,我們必須采取動員和依靠一切社會力量,多渠道、多形式發展幼教事業的方針,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公民個人舉辦多種類型的幼兒園,變國家辦為大家辦,逐步建立起&ld;社會辦園為主,政府辦園為輔,個體辦園為補充&rd;的辦園新格局,具體措施是:
(1)有條件的部門和單位應繼續辦好所屬幼兒園確因轉換經營機制需要分離幼兒園的企業,應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將幼兒園交給當地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社區或具備條件的團體、個人舉辦。
(2)加強社區的幼兒教育功能,促進幼兒教育的社區化鼓勵社區舉辦多種形式的,正規與非正規的兒童活動機構,如:兒童活動中心、兒童圖書館、玩具室及其它運動和游樂場所,也可開辦定時制或臨時制的托兒班、幼兒班。
(3)采取多種辦園形式為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投資興辦幼兒園,本著&ld;誰投資、誰辦園、誰管、誰受益&rd;的原則,可以采取捐資、獨資、合資等種種途徑籌措辦園資金。城市要在辦園形式方面,改變幼兒園單一的全日制形式,增加寄宿制幼兒園比例,開辦半日制、季節制、定時制的幼兒園;有條件的地方還可舉辦特色幼兒園,以適應不同家長對子女培養的需要。經濟比較發達的農村以舉辦正規的鄉鎮中心幼兒園和村辦幼兒園為主,條件一般的地方應以發展學前班和混合班為主。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地區應發展低費用、非正規的幼教機構,如:巡回輔導站、親子活動站、兒童游戲小組等。
幼兒園擔負著培養和教育下一代的社會責任,應依法享有自主辦園的權力,這一點《教育法》第28條有著明確規定,幼兒園的自主權主要包括:依法自主管;自主聘任教師及其他教職工;實施獎勵或處分;管和使用設施和經費等。只有賦予幼兒園這些權力,才能改革目前的管體制,增強生機和活力,走上&ld;自我調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我完善&rd;的健康軌道。擴大辦園自主權,最根本的一條是要落實園長負責制。要選拔政治和業務素質高,具有較強管、組織能力的人擔任園長,明確其職責和權限,使其善盡其職, 力負其責,同時,應貫徹責、權、利相一致的原則,落實園長的經濟待遇。在實行園長負責制的同時還必須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加強民主管和監督,防止出現園長濫用職權的現象。幼兒園內部管體制改革應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為重點,定編、定崗、定人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崗位責任制、考核獎懲制、結構工資制、效益工資浮動制等,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幼兒園不屬于義務教育,家長送子女入園應承擔一定的保育和教育費用。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適當提高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實行按幼兒園等級收費,各等級幼兒園之間拉開收費檔次,優質優價,真正建立起受市場經濟調節的競爭機制。在這方面,財政、物價部門應給予適當的政策。
目標管是一種既重視工作又重視人的有效的科學的管方法。幼兒園在實施目標管時,應注意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1)要以教育目標為依據制定管目標
幼兒園的教育目標是要促進每個幼兒身心的全面和諧發展,這既是我們工作的出發點,又是我們工作的最終目標,因此,管目標的制定必須以教育目標為依據,使管目標成為教育目標實現的有利保證。
(2)要有一個全面的、上下統一的、適合本園實際的目標體系
目標體系應涵蓋幼兒園的各項工作,各項目標要具體,切實可行,要體現階段性、層次性。如:按時間可制定長期目標、學年目標、學期目標、月目標、周目標等,按工作性質可分為全園總目標、各部門目標、班組目標、個人目標等。
(3)要在管目標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有了目標并不意味著就是目標管,目標管應貫穿管的全過程,要在目標的指導下做好計劃、組織、檢查和評價工作。
任何管都離不開人、財、物、時間、空間等資源,利用和配置資源,使其發揮更高的管成效,關鍵是要用系統科學的方法,對資源進行體優化,合組合。對幼兒園來講,就是管要從總的目標和任務出發,合安排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優化園領導班子和保教隊伍,使其在年齡、素質、能力等幾方面達到最佳組合。
(2)合安排和組織幼兒一日生活,搞好一日生活各個環節的銜接,發揮每一次活動的教育功效,減少不必要的時間浪費。
(3)充分利用現有環境和設備設施,減少閑置和浪費。
教育評價是教育管的重要方法,也是衡量管效果的重要手段。幼兒園要想充分發揮教育評價的重要作用,就必須解決好以下問題:
(1)要制定一套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
評價體系是進行教育評價的前提和依據。建立評價體系是評價活動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其具體步驟是:第一,確定評價的目標。也就是要確定評價&ld;誰&rd;或 &ld;什么&rd;。第二,對目標進行多層次的逐級分解和細化,形成具體的可測的指標。第三,確定各項指標的權重、評價標準、等級和分值,形成指標體系即評價方案。評價方案經過反復的試行和修訂后,才能付諸實施。
(2)評價工作必須堅持客觀性
在評價中,評價者必須采取客觀的實事求是的態度,科學地使用評價標準,盡量減少主觀臆斷和個人因素的影響,避免人為的提高或降低標準。
(3)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
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是分別從事物的性質和數量兩個方面進行的評價。在許多情況下,應使二者結合起來。例如:對教師工作的評價,既要看教師的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基本素質和能力,又要看教師的出勤率、工作量;再如:評價幼兒園的規章制度,不能只看規章制度制訂與否,數量多少,更要看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和作用如何。因此,在評價中,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應結合使用,互為補充。
(4)及時利用評價結果反饋的信息調、改進管工作
評價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通過評價,管者能及時了解管中的成績和問題,及時調工作思路和方法,制定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