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間的玩耍導致門牙被磕掉,該找誰賠
當看到這篇報道時,就會想起小的時候喜歡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有時也許會出現一些磕磕碰碰。但是這里的同學間的玩耍嬉鬧,造成了小高同學的大門牙被撞掉,引起官司糾紛,不禁讓人們反思,以后孩子間的玩耍要適當,不應太過激烈。具體請況看以下介紹。
在教室和同學嬉鬧,小高被同學推了一把,結果撞掉了大門牙,此引發官司糾紛。小高父母將校長和同學及同學的家長告上了法庭。
10月8日,杭州蕭山區法院義蓬法庭公開審了這起侵權責任糾紛。
因為官司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而且作為該院&ld;走近司法、感受公正&rd;主題系列公眾開放日活動之一,蕭山區法院特地邀請了南陽街道人大代表、科教文衛負責人和各學校負責人前來旁聽此案的審。
與同學嬉鬧中門牙被撞掉
小高與小黃現為蕭山某小學的三年級學生。事情發生在今年1月7日上午11點左右,當時上午的課已經結束。
小黃和小高在教室內嬉鬧,期間小黃將小高推倒在地,導致小高門牙磕在方凳角上而掉落。小黃的父母提到,當時有個女生推了一下小黃,小黃本來是要推那個女生的,但女生躲開了,就推倒了小高。
事后,經老師通知,小高爸媽趕到學校并帶著小高去醫院醫治。
雖然經過手術治療,但小高脫落的門牙因為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最終無法生長在原處。醫生表示,只能等小高成年后,再進行種植手術。
根據小高父母的說法,他們是在事發40分鐘后才接到通知,得知孩子在學校出事了。因賠償問題,小高父母與學校方、小黃父母多次協商,但無法談攏,故將學校和小黃及其父母均告上了法庭。
賠償問題引發官司紛爭
開庭時,小高和父母,校長和小黃父母都來了,小高一方還請了律師,父母作為小高的法定代人出庭。
小高一方認為,小高的受傷系小黃所致,而小黃作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并不具有在該校就讀的資格;學校和老師在發現小高受傷后,并未第一時間采取救護措施,且拖延近40分鐘才通知家長,致使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間。他們要求學校和小黃父母賠償原告624823元。
學校方對小高父母認為學校應承擔監護責任的觀點并不認可。校長說,事發時間是上午放學后,班主任正組織學生在教室內休息,準備去食堂吃中飯。當時,班里大部分學生在做作業,班主任在講臺前批改作業。事發后,班主任立即帶小高進行了簡單的清洗,然后用近10分鐘找到脫落的牙齒。隨后,班主任帶學生到食堂用餐,午飯后通知雙方家長和值周領導,個過程也就半小時左右。
另外,學校方認為,事發時間不屬于教育教學活動時間,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并無不安全因素,此期間發生的是意外事故,事發后也進行了必要的救護與處,不存在失責與過錯。
小黃的父母認可小黃推倒了小高,并表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
學校和闖禍學生父母承擔部分賠償
在詢問雙方意見后,大家表示愿意接受調解。
&ld;小高和小黃均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rd;調解時,法官耐心給雙方說明法,最重要的是教育他們守規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產生的后果,應法定監護人承擔。另外,學生進入學校后,學校不履行監護的職責,而是管和教育的職責。監護是法定的,是不得轉讓的,學校不存在監護的職責。
最終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經過心平氣和的協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截至2014年10月8日,小高門牙掉落產生的損失共計624823元。其中小黃父母賠償208479元;學校賠償124965元;自2014年10月9日起,后續治療費學校承擔20%的賠償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職責的,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