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教育局:小學不得要求家長批改老師布置的作業
&bsp; 學生課業負擔過重,是當前許多小學都普遍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急需解決。目前,各地紛紛結合實際,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結果不盡相同。日前,長沙教育局印發相關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小學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希望大家認真遵守。
今天,長沙市教育局印發了《長沙市減輕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六項規定(試行)》。
各區縣(市)教育局,各小學:
現將《長沙市減輕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六項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嚴格遵照執行。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ld;減負&rd;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學生課業負擔過重是長期以來困擾基礎教育發展的頑癥,直接損害廣大學生的身心發展和健康成長,是當前基礎教育領域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突出問題之一。學校要以對學生、對家長、對社會、對歷史高度負責的態度,不爭論、不觀望,不懈怠,克服一切困難和阻力,貫徹落實本規定要求,積極轉變教育念,切實規范辦學行為,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二、明確責任,深入落實&ld;減負&rd;工作 &ld;屬地管、分級負責&rd;要求。各區縣(市)教育局和學校要制定&ld;減負&rd;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和人員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減輕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2017年1月10日前,各區縣(市)教育局和市直小學將減負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三、建立制度,&ld;誰主管、誰負責&rd;,確保 &ld;減負&rd;工作的落實。學校要對照本規定,逐一制定落實意見。要全面清并及時修訂不符合&ld;減負&rd;要求的規章制度,實行精細化管,將&ld;減負&rd;落實到課程、教學、評價、管等各個環節,進一步提升教師專業素質,提高課堂效益,確保&ld;減負&rd;工作取得實效,確保教育教學質量提高和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長沙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為了推進&ld;切實減輕小學生負擔,全面提高教育質量&rd;(簡稱&ld;減負&rd;)工作,建立&ld;減負&rd;工作長效機制,確保&ld;減負&rd;取得明顯成效,特做出如下規定:
1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不得早于8:30,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含自習)不超過6小時。開足、上好體育課。安排好大課間活動或課間操、眼保健操,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陽光體育鍛煉時間不少于1小時。
2嚴格執行&ld;零起點&rd;教學。嚴禁學前教育&ld;小學化&rd;,不得在學前教育階段開展&ld;小學化&rd;文化知識教學。小學階段嚴格按照課程標準開展教學,不得提前和加快教學進度,不得拔高教學要求。
3嚴格規范招生入學和辦學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不得以招收特長生或特色招生為名招收擇校生。嚴禁舉辦與招生入學掛鉤的&ld;占坑班&rd;(如學校暗地與培訓機構合作,讓學生參加培訓獲得入學便利等)。學校對學生實行均衡編班,均衡配置教師,嚴禁分重點班、實驗班、文化特長班等。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利用寒暑假、周末、節日及課余時間進行成建制補課。
4嚴格監管作業布置和批改。一是建立作業總量控制和作業檢查制度。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家庭作業原則上控制在每天1小時以內。學校須按年級做好課后作業量的學科平衡工作,并定期檢查和統計各年級作業的總量及批改情況;二是不得布置超越小學生能力的作業(如給低年級學生布置&ld;電腦小報&rd;和&ld;手抄報&rd;之類的作業,布置奧數類拓展作業),切實減少簡單記憶、機械重復的練習,精心選擇與學生基礎相適應的、重在遷移運用的作業,倡導教師自主編制作業,合改編現成作業,杜絕不加選擇地成冊布置作業;三是教師對布置的作業做到全批全改,及時反饋,提倡面批與集體講評,督促學生及時糾正作業錯誤;四是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不得布置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書面作業(如各種評比、評獎活動組織孩子通過微信投票點贊)。教師必須在課堂上給學生布置作業,培養孩子從小養成自己記錄家庭作業的良好習慣,不得要求家長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
5嚴格規范考試和評價。各區縣(市)教育局不得組織小學階段的統一考試,每學期可學校組織不多于兩次全校或全年級性的考試,考試內容不超出課程標準。學校不得集體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或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實行&ld;等級加評語&rd;的評價方式,倡導采取&ld;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rd;等分級評價,多用鼓勵性評語,激勵學生成長。
6嚴格管控競賽活動和教輔征訂。未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團體、機構和學校不得組織小學生參加文化知識類競賽活動和讀書征文活動。嚴格執行教輔&ld;自愿征訂、一科一輔、規范使用&rd;的要求,每個學科只允許配備一本與教學進度相配套的課后練習,嚴禁學校和教師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本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原題為《關于印發《長沙市減輕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六項規定(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