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人行下穿通道電線被盜 學生娃摸黑通行
當今世界,國民素質不僅反映著一個國家的精神面貌,甚至體現(xiàn)了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足可見,國民素質對于國家發(fā)展起著彌足輕重的作用。但是現(xiàn)實呢?國民素質低下的情況比比皆是,偷井蓋、偷電線的情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fā)生。日前,成都一人行下穿通道電線被盜燈不亮,導致可憐的學生娃們要摸黑通行。
武晉路通往果豐路的鐵路下穿人行通道無路燈,行人用手機照明。
小偷猖獗:
果豐路居民愁
政府辦好事新修人行下穿,可下穿的燈不亮讓我們咋通行?
我吐槽
市民張女士:
我家住成都果豐路,旁邊是鐵路西環(huán)線。此前這里沒有人行下穿,居民和學生只能橫穿馬路,高峰期間每分鐘有上百人通過,十分不安全。經(jīng)過呼吁,今年政府新修了人行下穿,本是件好事,但是最近一個月,下穿的燈不亮了,早上和晚上里面都是黑黢黢的,希望能盡快解決這個安全隱患。
市民吐槽:
娃娃晚上摸黑通行
“這個下穿有很多居民需要過,從梯步算起大概有50米左右,在沒有燈的情況下,走起心頭害怕,也容易摔跤。”張女士住在鐵路西側的果豐路,娃娃在鐵路東側的晉陽小學讀書。每一天,母女倆至少要走兩次下穿,分別在早上和晚上。隨著冬天來臨,天黑得早,張女士希望趕緊解決下穿的燈光問題。
張女士介紹,下穿的燈光不亮,大概有一個月了,這期間不少居民都在通過各種渠道反映,電力工人也來維修過,但是不知為何,至今都沒有恢復。雖然前面大約七百米的地方還有一個下穿隧道,但是意味著要繞遠一公里多路。不少人為了節(jié)省體力,寧愿摸黑走也不愿意繞遠路。
令人擔心的是,鐵路東側有晉陽小學、晉陽中學,西側有幼兒園,這些娃娃放學時天色已晚,只能結伴通過。
隧道有燈卻無照明
11月16日傍晚6點半,記者趕到果豐路人行下穿路口。此時天色已黑,路燈也亮起來了。在下穿靠近道路的梯步,勉強可以靠路燈的光線照明。但下行了七八級梯步后,光線已經(jīng)很差,只能隱約看見下穿另一端的些微光亮,下穿里面的路面無法看清。借助手電,記者發(fā)現(xiàn)下穿的墻體上設置了燈筒,但并沒有運轉。
時值放學時分,一些家長打開了手機的電筒照明。記者發(fā)現(xiàn),如果是對面方向的行人打電筒照明,另外一邊的行人眼睛受到強光照射后,短時間很難看清前方。
一對帶著孫子的爺爺奶奶說:“夜晚的時候我們看不見,就趁著人多,大家一起進去,再一起出來。”奶奶說,因為附近的餐飲店和其他店鋪的營業(yè),一般到十一點之前這下面都有人經(jīng)過,大家一起摸黑走。
政府回應:
電線被盜正在修復
因為市民的投訴和反映,成都市武侯區(qū)五大花園綜合整治辦公室11月14日回復稱,這個下穿的主通道長33米,兩側設有人行通道船槽及梯步13.91米。因為無人值守,導致線路被盜,已安排施工隊實施修復,待修復完成后恢復照明。
11月17日下午,記者再次致電五大花園綜治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由于市民反映下穿照明仍未恢復,施工隊在當日下午已前往現(xiàn)場,因為被盜電線是暗線,需要時間排查,爭取在18日修復電路。
律師說法:
市民可舉報
那么,偷盜人行下穿內的電線,影響市民通行,帶來安全隱患,有相應的法律制裁么?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的郭剛律師介紹,根據(jù)情節(jié)不同,偷電線應承擔不同的刑事責任。
如果偷盜不是正在使用的電線,則涉嫌盜竊罪,根據(jù)刑法第264條,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偷盜正在使用的電線,屬想象競合犯,以涉嫌破壞電力設備罪論處。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律師表示,因為偷盜電線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比一般的盜竊罪嚴重,如果有市民發(fā)現(xiàn)了此類行為,可以自行舉報或者直接將其扭送至附近派出所和公安機關。
華西都市報記者 賴芳杰
實習生 羅田怡 攝影 劉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