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師生活補助逐年遞增 2018年達到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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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國家大計,教育為先,教育大計,教師為先,正式因為這亙古不變的道,才讓人們意識到發展教育首先要從教師著手,一方面既要保證教師的教育質量,另一方面,也要保證老師的生活水平。尤其是那些偏遠山區的老師,迫切需要政策的扶持和保障,否則將很難化解農村教師&ld;下不去、留不住&rd;的局面。
日前,省教育廳印發《關于抓緊落實2016年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全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教師生活補助標準自今年起連續3年提標,月人均標準每年提高100元,2018年達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根據通知,將該政策調為&ld;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對象從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和完全中學在編在崗教職工,擴大到農村公辦普通高中、公辦幼兒園在編在崗教職工。生活補助標準自2016年起連續3年提標,月人均標準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達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2017年達到人均不低于每月900元,2018年達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補助政策分類分檔進行。重點向邊遠山區和艱苦地區傾斜,確保在越邊遠、越艱苦的山區和農村學校工作、服務年限越長的教師生活補助的檔次越高。(記者韋英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