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的“干尸男童”家屬獲賠13萬
孩子失蹤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是一件多么痛心的事情??墒侨绻侨兆颖徽业接袩o緣無故的死亡那又是多么凄慘的事。估計最近,信陽市的&ld;干尸男童&rd;事件大家都知道嗎?失蹤的孩子好不容易被找到卻因為院方的照顧不當死亡。近日,據(jù)悉家屬獲賠13萬,救助站承擔15%責任。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去年10月2日,13歲男童走失,當晚被老城派出所送往救助站,救助站先后將其安置到新天倫養(yǎng)老院和康馨社會養(yǎng)老服務中心。4月28日,這位13歲男孩卻因不明原因死亡,其父親確認尸體時,看到孩子已瘦成皮包骨頭,如同&ld;干尸&rd;。
6月5日,信陽市政府處&ld;干尸男童&rd;王志強事件工作組向家屬公布了本案的責任劃分,死者王志強自身患惡病質(zhì)承擔70%的責任,死者父母監(jiān)護不力承擔15%的責任,救助站管過失承擔15%責任。
參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損害賠償各項標準,工作組表示將向王志強父母賠償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3394615元。
王志強父親王新紅介紹,6月2日,王新紅第一次到信陽市政府信訪辦尋求政府對該事件的說法,此后,經(jīng)過工作組和政府聘請的法律顧問的多次協(xié)調(diào),6月5日信陽市政府給出一份賠償清單。
根據(jù)這份清單,死亡賠償金是20年共487829元,喪葬費是19402元,交通住宿費1萬元,王志強父母雙方的誤工費42410元。按照救助站管過失承擔15%的責任,政府承擔這部分金額的8394615元,加之5萬元精神撫慰金,共賠償王志強父母13394615元。
王新紅不滿目前的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他表示相關政府部門在兒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過失。信陽市政府工作組表示,如家屬不滿賠償可以采取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