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嬰兒多處潰爛引店主報警 母親拒絕救助
雖然每個母親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可是有些情況下,有些母親卻不能夠做到這樣,近日就有一個未婚先孕的年輕女子帶著自己的孩子生活,可是小孩子的情況卻不容樂觀。
一位年輕女子帶著一個出生沒多久的女嬰租住在蘆淞區一家小旅館內,旅館老板意外發現小女嬰狀況非常凄慘,身上多處潰爛,而女子不聞不問。在旅館老板報警后,小女嬰被民警送到醫院,女子不但拒絕救治,幾天后竟帶著孩子消失了!這一切,讓旅館老板又是憤怒又是擔心。
&ld;110嗎?我店里有個住客可能在虐待小孩,孩子臉上、腿上都爛了,你們快來看看吧!&rd;3月7日晚上9點多鐘,蘆淞巡警大隊民警接到建設南路一家小旅館的老板焦急的報警電話。
旅館老板表示,這名年輕女子在旅館已經住了20多天,一個人帶著一名女嬰,沒怎么出門,也從來沒見有男人出現過。在老板和女子簡單的幾次交談中得知,這是女子的第一個孩子,因為未婚先孕沒有回家,暫住在株洲。2個月大的小女嬰看上去又瘦又小,更嚴重的是,因為嬰兒吃奶和大小便后沒有及時清,女嬰的小嘴邊和大腿根部都開始潰爛,眼睛也已經腫得完全無法睜開。
&ld;我幾次勸她回家和家人一起照顧孩子,她都不回去。&rd;于擔心小女嬰會有生命危險,老板撥打了110報警。
民警到達現場后了解情況時,女子自稱叫黃佳,廣西人,26歲,沒有身份證,警方無法查詢到該女子的真實信息。在調查時,女子顯得非常抗拒,在精神方面和行為上表現得有些異常,不愿意與人溝通,沖著民警高喊&ld;不要管、出去!&rd;趁民警不注意,還要關門。
在打開房門后,民警注意到小女嬰身體狀況非常不好,趕緊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然而,女子隨120急救車來到省直中醫院后,卻不同意對孩子進行治療。據省直中醫院當晚接診的兒科醫生介紹,僅憑外觀看,這名女嬰口唇、眼角都嚴重感染,并且是個早產兒,身體狀況不是很好,醫生立即建議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但這名女子卻以身上沒帶錢為,拒絕簽字,隨后便匆匆離開。
當晚,旅館老板發現孩子沒做任何治療就被帶回到旅館,再次報警。當警方來到旅館后,女子卻將門反鎖不肯出來。第二天早上,旅館老板和民警打算與女子談心時,卻發現女子欠了幾天的房錢還沒交,已經帶著孩子悄悄離開了。
對于這名小女嬰的遭遇,本報法律顧問聶煒律師認為,如果兒童生病,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提供基本的醫療照顧也涉嫌虐待行為;若造成孩子重傷、死亡等嚴重后果,還可能涉嫌虐待罪將受到刑法處罰。
聶律師表示,虐待兒童不僅僅是平時所解的暴力傷害,忽視也是一種虐待行為,如兒童營養不良、缺乏適當的住所、照顧和監督不夠、忽視兒童的基本醫療照顧、使兒童失學、剝削兒童勞力或者工作過度、精神虐待與疏忽等等。
如果市民遇見虐待兒童的行為怎么辦?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熱心市民可以幫助孩子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居委會等民政部門申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