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偷吃餅干被罰吊單杠三小時導致手指傷殘
現代家庭中,很多孩子沉迷網癮讓父母很是操心,家長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戒除網癮,云南的13歲少年因為沉迷上網被父母送進“矯治中心”開始接觸網癮。經過兩個月的上治療后,孩子不但沒有戒除網癮,反而嚴重受傷,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想看更多最新兒童資訊內容嗎?請看12歲男孩遭奶奶虐待“離奇死亡”。
13歲少年上網成癮,父母無奈將其送進“矯治中心”。兩個月后,他們見到了從醫院回來的兒子——雙手損傷致多指攣縮畸形,不能握物,傷情為重傷二級、傷殘八級。網易教育訊 據工人日報報道,13歲少年上網成癮,父母無奈將其送進“矯治中心”。兩個月后,他們見到了從醫院回來的兒子——雙手損傷致多指攣縮畸形,不能握物,傷情為重傷二級、傷殘八級。因偷吃“中心”教官的餅干,他被雙手捆綁吊在單杠上近3個小時……
近日,經云南沾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備受當地關注的“少年戒網癮被施虐”案宣判。鑒于三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原“成長培訓中心”負責人劉曉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同罪分別判處原“中心”教官張寶、劉龍億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在法庭審理前,三名被告人分別與受害人達成附帶民事賠償協議,分別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5萬元至19萬元不等。
兩個月后,少年手指傷殘
2014年2月,13歲的云南曲靖少年張淘振開始沉迷網絡。其父了解到云南沾益縣有一個在當地辦學已經5年的機構,對外宣稱“專門矯正8歲至17歲上網成癮、厭學、叛逆、早戀等問題少年”。該機構在宣傳資料中介紹,承諾“對學員實行準軍事化管理,矯正時絕不使用辱罵、虐待、暴力等方式”。
2014年3月,張父以每月4000元的培訓費用將兒子送入這個“成長培訓中心”,試圖通過“準軍事化管理”達到戒除孩子網癮的目的。
按照“中心”的規定,不簽協議就不接收孩子,張父與“中心”簽訂了“保證3個月內不和孩子有任何接觸,包括打電話等”的協議。協議明確,家長或親屬只能通過中心負責人劉校長QQ群里的圖片定期查看孩子的狀況。“中心”同時承諾完全軍事化管理,零暴力教育。
不到2個月后的4月15日,張父突然接到曲靖一家醫院打來的電話,稱其子現在醫院住院治療。因必須“信守協議”,家長不準和孩子見面,不準打聽孩子的病情,只能送飯到醫院。
“爸爸媽媽救救我。我以后再也不上網了。”4月22日,雙手纏滿繃帶的張淘振回到了家,過去活潑好動的兒子變得沉默寡言。張父得知,因“不守規矩”,孩子4月12日遭到“中心”教官處罰。4月29日,張父發現兒子的雙手依然破潰、流膿不止,便將兒子送往昆明住院治療。
經診斷,張淘振因外傷后雙手紅腫、破潰、流膿17天,8個指頭關節處皮膚缺血性深度壞死,被植入鋼針治療。該醫院出院診斷記錄為:(患者)雙手指外傷后感染,3度,即達到了3度燒傷級別。
偷吃餅干,被吊單杠3小時
4月12日早上,因為經常吃不飽,張淘振偷吃了教官的一塊餅干,隨后被發現并拉去處罰。
調查顯示,施虐當天上午11點50分,“中心”負責人劉曉指使教官張寶、劉龍億,給張淘振戴上“中心”特制的皮手套后,用背包帶綁住雙手,吊在訓練場上的單杠上。
教官劉龍億在法庭上承認,該中心雖然沒有設定有關可以體罰學員的制度,但體罰學員是常發生的事。“中心”矯正手段有關禁閉、餓肚子、體能處罰、長時間奔跑等,最嚴厲的處罰就是吊單杠。
張淘振偷吃了9次東西,因此,學校原計劃要對他處罰90分鐘吊單杠。當天12時30分左右,已經接受吊單杠處罰的張淘振申請上廁所,他們讓他上完廁所后,又于12時40分再次將張淘振吊回到單杠上。
張淘振在警方的詢問筆錄中描述:我當時請他們把我放下來,并保證以后不會偷東西吃了。但校長(劉曉)卻告訴我,等他釣完魚回來就把我放下來。
當天被吊單杠的張淘振,一直持續到14時35分左右,才被兩名教官從單桿上放下來。此時,他已被吊在單杠上近3個小時。
放下張淘振后,該校教官張寶和劉龍億就發現,張淘振手腕部出現小水泡,便用雙氧水、酒精對張淘振的雙手進行消毒,并將這一情況報告給校長劉曉,但劉曉并未對張淘振采取積極的醫療救助措施。事發后第3天,他們發現張淘振雙手出現腫脹并伴有流膿水等癥狀,才急忙將張淘振送進醫院。
事發4個月后,張淘振接受司法鑒定。張淘振雙手2至5指外傷感染,致手指變形、關節強直、活動能力完全喪失,占雙手十指的50%。2014年5月8日,張淘振的父親向公安機關報案。
成立5年,從未登記或備案
當地有關部門綜合調查顯示,2009年7月,“成長培訓中心”負責人劉曉在曲靖注冊成立“曲靖成長訓練工作室”,標明經營場所為麒麟區某小區,經營范圍為“心理咨詢與行為矯正”。沾益的矯正中心離縣城有10多公里,地處偏僻,矯正中心被兩米多高的圍墻封閉,對外自稱是幫助青少年做行為矯正和心理疏導的基地,專門收治問題學生。
調查證實,2009年8月,劉曉到沾益縣盤江鎮松林社區租用場地,開辦了“成長訓練中心”,但該“中心”從未到沾益工商、教育等部門登記或備案。劉曉持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證,但訓練中心并無辦學、訓練資質。據調查人員介紹,“中心”除了手續缺失,日常管理操作也不規范。
張淘振說,訓練中心一共有3名教官和1名校長,二十幾個學生中最小的12歲,最大的20歲,平時都穿著軍訓服,大家都很想回家。
7月7日,沾益縣工商、教育、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設在沾益的訓練基地進行取締,公安機關同時對相關涉案人員采取強制措施,對在訓的21名學員分別聯系家屬帶回。
近日,沾益縣人民法院對這起虐待少年案公開開庭。庭審中,檢察機關分別指控劉曉、張寶、劉龍億3名被告人的施虐行為,造成張淘振重傷2級、傷殘8級,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劉曉、張寶、劉龍億應當預見得到,對張淘振處于吊單杠的傷害后果,但仍然讓這一傷害行為持續了近3個小時,放任了結果的發生。3名被告人的行為屬間接故意行為。
法庭上,3名被告人均向受害方表達歉意:“用犯罪手段對學員進行矯正,給學員和他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法院鑒于三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原“成長培訓中心”負責人劉曉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同罪分別判處原中心教官張寶、劉龍億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