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孩子花400元買陀螺,被誘導買貴重商品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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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2
小學教育
小朋友們,大家在購買東西的時候是否都是在家長的陪同下呢?有些小朋友有時候一個人外出買東西也很強,不過家長朋友們還是需要多謹慎一些,因為一些商家可能就會誘導學生買一些高消費的東西哦。
近日,家住硚口的鄧女士來到硚口區工商分局漢正工商所投訴稱,兒子在漢正街東富商城一文具店花400元購買了3個陀螺,&ld;小孩子不懂事,肯定是被商家忽悠了,他們不該賣東西給未成年人&rd;。
漢正工商所執法人員稱,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其法定代人代民事活動,如果是日常消費、購買文具等,屬于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若一次性消費幾百元甚至上千元,顯然是超出其行為能力的民事活動。若商家向未成年人兜售高價商品,達成的買賣合同是無效或可撤銷的,家長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工商執法人員來到文具店進行調查,文具店老板稱并沒有忽悠小孩:&ld;當時看到那個小孩長得蠻高,還以為是初中生,所以當他掏出400元時,也沒多想,就直接賣了。&rd;經過調解,文具店老板當場表示愿意退貨退款。
工商人員提醒家長,不要給孩子過多的零花錢,應根據實際需要給孩子購置學習生活用品,幫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家長需留心孩子的隨身物品,如發現孩子被商家誘導購買貴重商品,可以要求商家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