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洗浴中心消費1200元沒錢付賬被"扣下"
&bsp; 現如今,不少家庭還都是獨生子女居多,家長們一味的寵溺孩子,致使孩子花錢大手大腳,不知節儉的情況比比皆是。日前,一名14歲少年在洗浴中心消費1200元,結果因沒錢付賬被&ld;扣下&rd;。話說回來,洗浴中心是否應拒絕未成年人?又是否有權&ld;扣留&rd;無錢付賬消費者呢?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事件的前因后果。
紅網長沙12月4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吳和健)長沙14歲少年小喻(化名)前幾天闖了禍,他和4個朋友跑到碧濤閣洗浴廣場芙蓉路店,消費了4000多元后,幾個朋友相繼離開,小喻因無錢付賬,被洗浴中心&ld;扣下&rd;,并電話通知了家長。小喻父親至今覺得洗浴中心應該給自己一個說法,認為商家不該允許幾個未成年人進入。
12月2日,小喻父親回憶,兒子是前幾天與4名年齡相差不大的同伴一起去消費的。&ld;他(小喻)最小,剛滿14歲,但其他幾個也比他大不了多少。&rd;小喻父親說,一行5人晚上進店,次日中午才陸續離開,因為小喻身上沒錢,其余4人離開后,小喻被會所的工作人員攔了下來。
&ld;打電話要我帶錢過去領人。&rd;2日上午,小喻父親回憶,他是11月29日接到會所人員電話才趕了過去,而之前他兒子已被會所方滯留了20幾個小時。以此推算,小喻和同伴們應該是27日晚上進入洗浴中心。
&ld;我們也不知道消費了什么。&rd;小喻父親說,會所工作人員告之兒子一行5人共計消費了4000余元,而他兒子一個人的金額就達到了1200余元,這讓他無法解。&ld;無非就是吃飯、洗澡和住房。&rd;小喻父親稱,會所方并沒有提供給他詳細的消費清單,但從電腦計費中他卻看到有兒子的消費記錄。
&ld;他(小喻)連身份證都沒有,這個會所是怎么登記的。&rd;小喻父親稱,于擔心兒子人身安全,他交清了1200余元后,把兒子領回了家,但事后他卻越想越氣憤,并再次前往該會所討說法。
小喻父親提出要會所方賠償5萬元,該會所向當地派出所進行了報告,民警對小喻父親進行了勸離。至于小喻父親提出的容留未年人消費問題,民警表示會進一步調查。
小喻母親質疑稱,為何自己兒子在沒有提供任何身份證件的情況下,該會所卻允許未成年人進去消費?
&ld;現在我們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把兒子送到岳陽一所培訓學校去了。&rd;小喻母親說,他們自己從事的是垃圾回收工作,對于兒子的教育確實也有疏忽,但如果這些消費場所能按相關規定進行登記,也許兒子根本就沒有機會去消費。
12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碧濤閣洗浴廣場芙蓉路店,前臺工作人員證實確有此事,但未解釋詳細過程以及小喻的消費項目。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在《娛樂場所管條例》中,有一些明確規定不能接納未成年人的場所,但并沒有包括洗浴行業,&ld;因為在法律層面,洗浴是一項正常的消費項目。&rd;而依據《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他的法定代人代,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人同意。因此十歲以上未成年人是可以進行日常普通的小金額消費,如購買文具,早餐等。但洗浴屬于非常態的非小額消費,所以商家在接待時還是應當予以慎重,要酌情進行勸阻和拒絕。
李健:消費者未支付應該繳納的費用,商家當然有權索要。在這起事件中,小喻作為消費者,無錢支付,洗浴中心拒絕其離開,屬于&ld;自救行為&rd;。商家阻攔小喻離開后,通知家長過來付錢后把孩子帶回家,也是合的。只要沒有采取暴力侵害行為,就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