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我要自由"字條 男孩離家出走兩天被找回
&bsp; 孩子進入青春期以后,與家長們的溝通交流日漸減少,于是,在有些問題上產生分歧未能夠妥善解決,很容易激發孩子們的不良情緒,致使孩子做出沖動的行為。日前,一名男孩留下&ld;我要自&rd;的字條之后,立即出走,家長無奈報警求助,在兩天之后終于成功將其找回。所以,小編要提醒大家的是,當孩子進入青春期的時候,家長一定要予以重視,適當的給予孩子自。
昨日上午,來泉務工人員吳先生撥打本社24小時熱線96339求助,稱自己兒子小吳17日8點多留下字條出走后,到現在都沒有回來,希望通過本報呼喚兒子回到身邊。昨日近21時,好消息傳來,小吳找到了。心學專家表示,家長對于青春期的孩子應多一些鼓勵和肯定,不能采取高壓政策。□本報記者吳志明實習生曾應麟文/圖
父親講述&ld;不想被關著&rd;兒子離家出走
吳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是四川人,租住在城東潯美社區。兒子小吳出生于2001年,小學二年級時轉到洛江區海濱小學就讀,剛剛讀完五年級。因為租住的地方距離北渠很近,聽說發生過溺水事件,暑假開始后吳先生就讓兒子待在家里做作業,不讓他出去玩。但兒子天性愛玩,吳先生后來聽鄰居說,有時他去上班前腳剛走,兒子后面就跑出去了。
17日9點左右,吳先生回到家里發現兒子不在,桌上留了一張字條。字條上寫著&ld;你們不用等我了,也不用找我了……我要去找二姐……我不要永遠被關在家里,不要永遠被你們關著,我要自……&rd;字條后面還留下了號碼和時間(8月17日8點25分)。
吳先生表示,兒子平時學習成績不錯,排在班級前十名左右,這次期末考還得了雙優。吳先生承認,因為管教嚴格,兒子有點怕自己。發現兒子不見后,吳先生很焦急,馬上聯系親朋好友一起尋找。
警方行動發協查通報多方找人終尋獲
城東派出所陳警官告訴記者,派出所18日2點多接到報警。昨日,派出所發出協查通報,將小吳的近照發給轄區巡邏人員,讓大家幫忙盡快找到孩子。
陳警官表示,他們通過各種方式幫忙尋找小吳,后來得知,小吳在距離吳先生租房一兩百米遠的同學家。昨日16時左右,民警找到那名同學的家,卻沒能找到小吳。后來才知道,當時小吳就在隔壁,看到民警和父親來找他,就又跑了。昨日近21時,民警終于在城東派出所附近找到小吳,并通知吳先生將他帶回去。
專家說法重視青春期心給予適當自
泉州師院心學教授、泉州市青少年心咨詢體驗中心主任林永樂表示,小吳離家出走事件是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心的反映。進入青春期后,孩子對成人的正常教育往往有意無意地回避,把成人的勸說、提醒、督促等看成是&ld;管&rd;、&ld;卡&rd;、&ld;壓&rd;,是和自己過不去。
林永樂提醒家長,對于青春期的孩子,不能采取高壓政策,要學會欣賞孩子,肯定和鼓勵孩子的進步和努力。將孩子當作獨立的個體,平等對待。無論孩子講什么,家長一定要耐心傾聽完,不隨意指責或草率評論。家長應該營造和諧的家庭氛圍,同時多抽出時間來與孩子進行溝通和交流。對于孩子的要求要給予充分的考慮,不要一概肯定或否定,對于合要求要給予滿足。
同時,還要給予孩子適當的自。不要因為怕危險,就把孩子關在家里。其實,應該事先告訴孩子可能有哪些危險,如何處這些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