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司機"在上海駕車撞傷行人 涉嫌酒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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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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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孩子看見大人駕車的時候,會不自覺的想要嘗試,但是受年齡的限制,他們并沒有駕駛車輛的資格。于是,趁大人不注意擅自駕車,稍不留神就會發生意外。日前,一名15歲少年在上海駕車撞傷行人,經調查發現,這名未成年的“司機”還涉嫌醉酒駕駛,情節極其惡劣。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年滿18周歲才能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證。7月10日下午,在上海閔行華漕地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撞傷人的“司機”不但醉酒駕駛,而且今年才剛滿15歲。
監控畫面顯示,當日13點43分,在閔行區紀翟路紀川路口,一輛外牌白色起亞小轎車由北向南直行的時候,突然內道超車撞倒正在路口由西向東通行的行人韓某,致使韓某頭部受傷倒地。民警到達事故現場調查時,肇事司機卻拿不出駕駛證。
經過調查,民警發現司機小吳不僅未滿16周歲,事發時還涉嫌酒駕。閔行交警一中隊民警李強表示,小吳的酒精檢測含量達到0.82(毫克),是醉酒駕車。
警方表示,由于小吳未滿16周歲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將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并進行事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