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通知: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和轉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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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教育關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長,更關系到國家的富強、民族的壯大。所以,推動教育改革與發展,勢在必行,日前,為了進一步規范中下學生學籍管,教育部特地引發通知,明確規定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和轉學的條件,引發群眾的關注和熱議。
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學籍管,強調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和轉學條件。
教育部強調,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前提條件。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原來已建學籍的,應通過學籍系統為其轉接學籍;原來沒建學籍的,應通過查重程序后為其新建學籍。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出現故障等特殊情況時,可根據家長要求先通過線下流程辦轉學,線下流程完成后,學生即視為在校生,之后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實現&ld;人籍一致&rd;,最終審核以學籍系統的信息為準。
教育部要求,學校級和區縣級學籍管員、核辦人員平時應每周至少登錄一次學籍系統,發現有待辦業務的,應及時處。學籍系統將開發對所有賬號使用情況的監測功能,并將各地賬號使用情況納入通報。
教育部還透露,將建設技術服務呼叫中心,推動建立全國分級技術服務網絡,承擔學籍系統應用技術咨詢服務。貫徹落實處群眾投訴工作機制,分級妥善處群眾關心的學籍相關問題。為方便群眾辦學籍業務,將通過技術服務呼叫中心提供全國學籍號查詢服務,初期通過電話和郵件形式,待條件成熟后,開通全國學籍號查詢網站。(賀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