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愛學習又調皮 親生父親用鐵鏈鎖住兒子
&bsp; 孩子一天天長大,調皮、貪玩的個性會一點點凸顯,有時,不經意之間甚至會激怒家長。但是,各位家長們一定要智應對,畢竟孩子只是孩子,很多事情是需要家長一點一點去教,才會明白的。倘若家長采取的方式方法不當,則很可能造成反效果,助長孩子的叛逆情緒。
揚子晚報網6月28日訊 (通訊員 秦公軒 記者 裴睿)26日,南京秦淮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有個小孩被人套住脖子鎖在窗臺上,還不停地嚎叫。警方趕到現場后發現,孩子竟然是被自己的父親鎖住的。因為不愛學習又調皮,為了不讓小孩出門玩,孩子的父親就用兩把鎖鏈把小孩脖子套住鎖在了窗欄外面。民警對孩子父親粗暴的教育方式提出了嚴厲批評,并現場下達了&ld;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告誡書&rd;,并表示其監護人資格或可以取消。
警情回顧:小孩被連脖子鎖在窗欄上 竟是親生父親下的手
6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宮警務站接到市民報警稱,&ld;有一個小孩被鎖在了平房的窗戶上,可能被人囚禁&rd;,民警立即趕往現場。&ld;你們可算來了,小孩都要哭暈過去了,太可憐了&rd;。民警剛一下車,周邊的居民就圍了上來。
院子里的一幕讓民警觸目驚心,一個十歲左右的小男孩面朝窗欄發出嘶吼的哭嚎聲,走進一看,脖子里竟然像被圍上寵物項圈一樣掛著一把鏈鎖,鏈鎖的另一頭扣著一把型鐵鎖,鎖在了不銹鋼的窗欄上。
&ld;誰干的,快解開&rd;民警大聲呵責道,并向屋內走去。這時候,從房間出來一個中年男子。&ld;小孩不肯學習,成天往外跑,不鎖不行&rd;。他向民警抱怨。原來該男子是小孩的父親,正是他將兒子鎖在了窗戶上,排除了非法囚禁的可能性后,為了防止出現意外狀況,民警顧不得聽男子解釋,強制其將鐵鎖打開。
孩子抱怨:我要去孤兒院,餓死了也不要待在這兒
確認小孩沒有明顯外傷后,民警立即將孩子的父親岳某拉倒一邊詢問情況。他向民警表示道,小濤(化名)今年11歲,剛上四年級,平時比較貪玩,作業經常不按時完成,成績一直在班級里不想,情急之下就會給他&ld;兩下子&rd;,為的就是讓小濤能夠集中注意力。
至于為何用這種極端手段將小孩連脖子鎖在窗欄上,岳某告訴民警孩子經常趁家里沒人就跑出去玩,怎么找都找不到,回來后還會撒謊不說去哪兒了,就在前兩天還跑出去過一次。為了給小孩點教訓,他便想到了把他鎖在窗欄上,這樣孩子以后就會長點記性。
在民警向岳某了解情況的同時,小濤的哭啼聲一直都沒停,從頭到尾口中都一直念念道:&ld;我要去孤兒院,餓死了也不要待在這兒&rd;,可見這樣的體罰已經不是一次兩次。民警表示,家暴會給孩子內心的創傷造成了很難磨滅的心沖擊。
警方處置:嚴肅警告下達告誡書 教育子女不可任性而為
看到孩子如此傷心,周邊的鄰里群眾都憤憤不平,&ld;小孩才十歲出頭,哪能這么折磨&rd;,&ld;成績不好不是體罰就有用的,小孩的前途也不是打出來的&rd;,&ld;這么弄下去,小孩遲早會有心障礙&rd;,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原本還比較固執的岳某也漸漸認識到了自己極端教育方式的不妥,對左鄰右里的批評很是難為情。
按照處置要求,民警對岳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當場進行了教育警告,并向其下達了《制止家庭暴力告誡書》。警方表示,當前社會仍有一部分家長把&ld;不打不成材&rd;作為養兒教子的一貫念,然而孩童時期正是人格形成的最重要時期,若在這個階段受到不停休的暴力對待,將會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留下很難磨滅的心陰影。家長在教育過程中切不可任性而為,更不能把教育方式演變成極端的虐待手段,面對面的溝通、心連心的交流才是引導孩子健康成長的正確做法。
警方說法:《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監護人的資格可以撤銷另行指定
秦淮警方告訴揚子晚報記者,雖然說《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都禁止家暴兒童,但大多數條款都是倡導性的規定,對于家暴行為的定性,家暴行為發生了怎么處等,都沒明確規定,不便操作,不足以保護兒童免遭傷害,以致&ld;刑不上父母&rd;盛行,父母家暴孩子的行為屢禁不止。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這其中對監護人的家庭暴力行為制約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同時在外圍保護上,該法也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其他單位,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及限制行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責任、有義務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根據情節出具告誡書,并可作為人民法院審判家暴案件的法庭證據。編輯:喬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