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出臺加強師德建設實施意見 教師職稱與師德掛鉤
教師職業道德水平良莠不齊,致使學生接受的教育受到嚴重的影響,成為家長們的后顧之憂。為了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廣東佛山出臺了一系列的措施,對于老師的師德進行嚴厲的考核評判,并且明確表示學生以及家長對于老師反師德行為有投訴申報的權利。希望在嚴厲的改個措施下,與教育制度更加的規范。
佛山市教育局近日制定了《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后,老師的師德行為將會與職稱聘用掛鉤,而且家長(微博)和學生還會參與測評。7日,佛山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作出詳細解讀,明確表示對違反師德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據介紹,學校將建立師德檔案,每年對老師師德進行考核。學生和家長可以參與對老師的測評,測評情況將會作為老師在職務(職稱)晉升、績效考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和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記者翻閱《師德建設實施意見》發現許多&ld;禁令&rd;,其中包括嚴禁利用工作時間炒股、娛樂,酒后上課;嚴禁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嚴禁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嚴禁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等。市教育局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于失德行為要嚴厲懲處。
學生和家長如對老師有任何異議可通過市政府、區政府、教育部門等渠道進行投訴,學校方面也應公開其監督電話,暢通舉報渠道。據悉,佛山目前建立師德問題報告制度,形成師德狀況定期調查分析制度和師德輿情快速反應制度。對觸犯政策文件中明確提出的禁止性行為的教師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對危害嚴重、影響惡劣者,要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則要向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