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高中學生偷嘗禁果意外懷孕無法人流
現代的孩子們缺乏性教育,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們對性充滿了好奇和渴望。近日,一名19歲的高中生和同學發生了關系,并且導致該名女生懷孕,發生這種事,是學校的問題,還是家長沒有監管到位呢?想要了解更多最新兒童資訊嗎?請看
王先生說,自己在外打工,愛人照看家里的老人,19歲的兒子讀高三,在學校住校。上周,兒子突然給他打來電話,磨磨嘰嘰地說&ld;出事了&rd;,他仔細一問,原來兒子和一位19歲的女同學談戀愛并發生&ld;激情&rd;,女孩懷孕了。兩人本來不敢給大人說,偷偷找了家醫院想人流,醫生說要先去民政部門或計生部門開證明,這嚇住了兩人。兩人無奈之下,才將事情告訴了家長。
著急的雙方家長取得聯系,決定一起帶著女孩去做人流,但到一家醫院做B超顯示,女孩懷孕已超過3個月,必須要引產,而引產需要有民政部門或計生部門開的證明。隨后,雙方家長又問了幾家大醫院,得到的都是一樣的答案。他們到轄區民政局去咨詢,得到的答復是:19歲不夠法定結婚年齡,是未婚,沒法開未婚證明。此后,他們去了轄區計生部門,但計生部門只針對已婚者開終止妊娠證明。就這樣,引產的事情耽擱了幾天,后來有人介紹他們去了西安一家民營醫院,那里不需要證明就可以做。最終,在花了1萬多元后,懷孕女孩成功引產。
王先生說,當時在這家民營醫院咨詢時,醫院工作人員說手術費用只需四五千元,但手術后醫院收了1萬多元,當時他和愛人都很吃驚,但有女方家長在,他們只好交錢給女孩辦了出院手續。他告訴記者,自己手上只有幾張門診的收費單,住院的清單醫院不給,只讓在電腦上看了看,也不讓打印。里面有一項收費他覺得很離譜,是一項子宮脈沖治療,治療了1小時40分鐘,花了4000多元。
事后,王先生越想越不能解:&ld;公立醫院為啥一定要求有相關部門的證明才給引產?&rd;他說,剛開始找三甲公立醫院,就是想著醫術水平高,孩子安全也有保障,收費不會很離譜,&ld;一些民營醫院管混亂,這不是非讓我們來挨宰么。現在社會上學生懷孕的現象也不是個例,開不了證明或者不好意思去開證明,結果都跑去了民營醫院,對孩子們的身體健康和安全都會有影響。&rd;
王先生說,女孩懷孕后倆孩子很害怕,一直不敢給家人說,就耽擱了3個月,最后導致非要做引產不可,要是低于3個月,就不需要開證明這么麻煩了。他也反省說,自己工作忙,平常對孩子關心和交流不夠,光知道每個月給生活費,關注學習成績,也忽略了對孩子的相關教育,這點家長也有責任。在雙方家長交流時,女孩的媽媽也說平常對孩子關心不夠。&ld;兒子目前還在校上學,希望女孩也盡快康復,兩人的學習和生活都能走上正軌,畢竟未來的道路還很漫長,希望他們能夠走好。&rd;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聯系為女孩做引產的這家民營醫院詢問情況,工作人員表示要與王先生聯系了解具體情況。很快,王先生就致電華商報記者說,該院一位院長干脆地給他說可以退還5000元,讓他18日上午到醫院來取錢。而對于華商報記者提出的&ld;做引產是否應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rd;的問題,醫院工作人員并未回答。
華商報記者了解到,2012年4月,西安市衛生局、西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印發了《西安市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工作細則的通知》,其中提出,為治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建立健全終止中期以上(妊娠l 2周以上)妊娠報告、登記制度。要求各級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認真做好終止中期以上妊娠的個案登記。
該《細則》第十條規定,確因醫學需要終止計劃內中期以上妊娠的當事人,必須持有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終止妊娠證明或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臨床診斷證明、檢查報告等,有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方可為其施行中期以上終止妊娠手術。
該條同時規定,未成年女性需要終止中期以上妊娠的當事人,需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家長、監護人陪同下方可實施。因醫學需要以外的需要終止中期以上妊娠的,當事人需出具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終止妊娠證明。
凡擁有超聲診斷儀和染色體檢測技術的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均適用該細則。
西安市衛生局一位執法人員表示,根據《細則》規定,這位19歲女生屬于成年人,已經達到中期妊娠,因此應該出具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終止妊娠證明或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臨床診斷證明、檢查報告等。無論對于公立醫院還是民營醫院,或者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均應遵守相關的規定,如果市民發現有違規行為,可向衛生或者計生部門進行舉報。
省衛計委家庭發展處負責人介紹,中期以上妊娠需要進行引產,因為能夠看出胎兒的性別,為了防止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根據規定患者均應向服務機構提供相關證明。之所以要求引產提供證明,是因為近年來我國男女性別比嚴重失調,我省前些年也比較嚴重,屬于重點管控省份,經過近年的嚴格打擊管控,比例有所下降,但仍高于正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