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益天下:遍布全球的猶太式慈善(2)
因此,猶太的神職人員拉比鼓勵雙方互不相見的捐贈行為,這樣,施予者不求回報,而被施予者也不因此影響自己的尊嚴。
這種傳統一直延續,中世紀猶太教經院哲學家邁蒙尼德曾將猶太人的捐贈方式歸納成八種類型,低級到高級的順序是:在不得已情況下拿出來的捐贈;態度十分誠懇,但捐贈數卻遠低于應捐贈數的捐贈;在窮人開口后才給予的捐贈;接受者知道誰贈而捐贈者卻不知誰受的捐贈;捐贈者知道誰受而接受者卻不知誰贈的捐贈;捐贈者投入捐贈箱的捐贈;捐贈者不知誰受,接受者亦不知誰贈的捐贈;幫助窮人擺脫貧困,使受難者恢復自立的捐贈。此可見,在猶太人看來,捐贈者和受贈者互不相知的方式才是財物捐贈中的最高境界。行慈善,是富人的義務和窮人的權利,這是猶太人推崇互不留名的捐贈方式的原因。在這里,施予窮人食物、錢財,是上帝要求的一種義務。接受施予,是上帝賦予窮人的一種權利。這一切和其他人無關,而是和上帝的一種直接交流。
而教人謀生之道、使困難者恢復經濟自立的捐贈,才是慈善的最高境界‐‐避免讓人落到接受慈善的地步。這和我們中國人的&ld;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rd;,以及現代慈善觀中的&ld;輸血不如造血&rd;&ld;濟貧不如扶貧&rd;,幾乎是完全一致的。
在早期的巴勒斯坦地區,猶太人便開始了一種有組織的社會救濟活動,以幫助社團內部的窮人或用于公益事業,這種救濟活動分兩種形式:一為&ld;Kppah&rd;(錢款救濟,亦有固定救濟之意);一為&ld;Tahi&rd;(食物救濟,亦有臨時救濟之意)。
&ld;Kppah&rd;原意為盒子,因募集來的錢財存放其中,故名&ld;慈善盒&rd;。當時,巴勒斯坦的猶太社區都設有&ld;Kppah&rd;,它已成為當時社區存在的標志。當時,&ld;Kppah&rd;的管者均為德高望重之人。社區對其成員的征集活動遵循一定的標準:在一個地方住滿30天的居民,有責任向 &ld;Kppah&rd;捐錢;住滿3個月的居民有責任向&ld;Tahi&rd;捐物;住滿9個月的居民有責任為喪葬基金捐物。具有捐獻義務的不僅僅局限于富人,一些不太富裕者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適當捐獻,婦女、兒童也不例外。
通過捐獻得來的錢、物,社團統一支配,并按一定的標準分配給窮困者。一般來說,長久居住的窮人在每周五可得到供一周之內享用的衣食費用;臨時過路的窮人平時一日會得到一餐救濟飯,在安息日可得三餐。接受救濟時,婦女優先于男性,學者優先于普通百姓,猶太人優先于非猶太人,唯有觸犯法律之人不可申請救援。
進入中世紀以后,猶太人的個人慈善活動范圍越來越廣,慈善事業也逐漸個體性行為演變成個社區的共同責任與義務,賑濟的對象不僅僅包括窮人和流浪漢,而且包括所有在物質上或精神上需要幫助的人。如有的社區成立&ld;探視病人社&rd;,使探訪病人成為一種社會公益活動,要求無論窮人或富人都應當為病患者付出愛心。有的社區還承擔病人的醫療費用,為其康復創造各種條件。如果病人最終死去,社區還承擔葬埋死者與撫慰生者的責任。
近代以來,猶太人的福利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18世紀以后,歐洲一些主要城市都有猶太人的專門慈善機構,如&ld;倫敦猶太人保護委員會&rd;&ld;巴黎慈善委員會&rd;&ld;德意志猶太人協會&rd;等,這些機構往往設醫院、孤兒院、殘疾人福利所、護培訓學校、低租金宿舍、貸款所、學徒培訓所、移民所等機構,為猶太人提供各種社會服務。
在當代歐洲,猶太人的社會福利體制仍為許多民族所關注。以英國為例,在今天的倫敦猶太社區,擁有一系列慈善機構,如&ld;阿尼阿卜信用社&rd;&ld;貝爾斯特德紀念醫院&rd;&ld;兒童固定節假日度假基金&rd;&ld;食品雜貨業援助基金&rd;&ld;飲食服務社&rd;&ld;哈該多林慈善公會&rd;&ld;猶太教徒援助協會&rd;&ld;猶太殘疾人援助協會&rd;&ld;猶太人面包、肉食、煤炭協會&rd;&ld;猶太人臨時居留所&rd;&ld;南丁格爾猶太人養老院&rd;&ld;諾伍德猶太兒童福利院&rd;&ld;貝斯霍林養老院&rd;等等。這些機構不僅是猶太人受益,而且還幫助了許許多多的非猶太人。此外,在倫敦猶太社團里,還設立了一些為以色列及國外猶太人提供幫助的慈善機構。
20世紀以來,猶太人在美國也站穩了腳跟,使得猶太福利事業在這片土地上也獲得了很大的發展。在美國猶太人中涌現了一批被稱為&ld;社會福利大亨&rd;的慈善家,如阿瑟&iddt;海斯、亨利&iddt;摩根索、施特勞斯、羅森沃爾德等。
美國猶太人不僅在美國國內大力推行慈善事業,而且踴躍支持世界各地的同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他們開始把援助范圍廣泛延伸向國外,到 1917年戰爭臨近結束之時,美國猶太人為歐洲和巴勒斯坦猶太人總共募捐了6300萬美元。上世紀30年代后期,戰爭陰云四起,歐洲掀起反猶主義狂潮,英國對巴勒斯坦的猶太移民采取嚴格限制態度,這一切都促使了美國猶太人對巴勒斯坦的援助。據統計,從1901年到1929年,從美國援助巴勒斯坦的資金為 1400萬美元;1930年到1939年為800萬美元;1939年到1948年間,援助更高達2億美元以上,1948年這一年美國猶太人聯合募捐會所募集到的款項比同年美國紅十字會所募捐的資金要多出4倍。
1948年建立的以色列國家,對許多猶太人來說,是心靈上的歸屬。寄居各地的猶太人以不同的方式表達自己與以色列國之間的血脈關系,表達自己對新崛起的第三圣殿的希冀與向往。而捐款正是世界各地的猶太人長期采用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援助以色列的方法。
以色列建國之后,接二連三的中東戰爭所造成的緊張局勢成為各地猶太人積極捐助的催化劑。四次中東戰爭中,猶太人的財富潮水般地涌入以色列。
如果說在戰爭年代,世界猶太人為保衛以色列的生存權而傾囊相助的話,那么,在和平年代,他們也不遺余力地為以色列的發展而貢獻自己的力量。向以色列捐款似乎已成為各地猶太人的一種責任與義務,僅美國猶太人每年都要向以色列捐出約5億美元的錢財。這些來自不同國家與地區的捐款已成為以色列經濟騰飛的動力之一。不僅如此,捐款本身也成為聯系猶太人的紐帶,&ld;募捐常常是猶太人與猶太機構或制度的歸屬關系的唯一媒介……籌款就此成為一種促使猶太人群體的連續性的方式,成為猶太人群體的制度、服務、價值觀念和傳統,并提高了它們改善猶太人生活質量的效力&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