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調張藝冬做慈善屢遭爭議:個人募捐應該叫停嗎(2)
褚鎣認為,總的來說,個人募捐行為與我國公益慈善行業總的發展方向相左,國外的公益慈善行業已經完成了轉型,而我國尚未完成。個人募捐行為屬于傳統慈善行為,基于&ld;乞討與憐憫&rd;的關系之上,而我國公益慈善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是現代公益下的募捐行為,現代公益下的募捐行為不針對個人,而是針對某一類社會問題,基于&ld;發現與解決社會問題&rd;之上。這種募捐是市場化的募捐,運用多種商業化傳播與營銷方式,推動募捐效果的增長。目前,這種募捐方式正逐漸成為我國勸募市場的主流。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及&ld;微公益&rd;念的推廣,近年來個體發起募捐的極端案例頻發:2012年5月,微博大V薛蠻子為白血病女孩魯若晴籌集善款,活動發起16個小時,便籌集善款40萬元;2013年7月,為了救助因患再生障礙性貧血而瀕臨死亡的23歲女孩白雪,民間公益人士發起&ld;白雪可樂&rd;活動,活動上線6天,就賣出了24萬瓶虛擬可樂,募款72萬元;2014年6月,廣西隆林德峨鎮14歲男孩楊六斤的故事在被廣西衛視報道后,不到1個月的時間,楊六斤就收到500多萬元的捐助……
還有一個政府介入個人發起募捐的例子是,2013年10月,安徽省寧國市的多名網友在了解到3個困難家庭中有病人無錢醫治后,準備為其發起募捐,募捐日期臨近時,網友被當地民政局約談,籌備中的募捐活動被&ld;叫停&rd;。
寧國市民政局對媒體表示,確實叫停了這項募捐,寧國市有2000多人需要救助,這次的募捐活動只是為3個人募捐,這樣做對其他人并不公平,同時解釋說,對于困難的病人除了醫療救助外,還有慈善救助作為補充,&ld;我們正常的救助渠道很暢通,困難病人可以走正常渠道&rd;。
隨后,寧國市民政局又通過官網說明,&ld;為救助大病患者,開展定向公開募集活動是網友的自發行為,也是社會正能量的體現,無需民政部門審批,故無&ls;叫停&rs;之說。&rd;
寧國市民政局負責人對媒體反復強調:&ld;我們一向鼓勵民間捐款,怎么會叫停呢?&rd;但同時,他也表達了這種做法不妥當的,為更好地體現慈善救助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確保救助活動規范有序,建議更多人通過官方渠道進行募捐。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培峰認為,個人募捐在公信力和社會監督方面都存在問題。
最大的問題錢是怎么用的?社會有沒有有效的監督?社會公信度的成本是很大的,組織化的公益行動會大大降低這中間交易的一些成本,比如公開的信息、長期的信譽保證等。個人出于愛心做這件事情是很高尚的行為,但實際上會留下很大的制度真空。
這些人為什么不去找相關的公益慈善組織合作,而是獨自發出求助信息? 劉培峰認為,這反映了社會組織做得不夠好。對個人而言,募款成本和捐款成本都是很高的,而且會出現重復性募捐,造成資源浪費,把社會需求通過正規和專業化的組織對接,組織化的行動可以彌補這些缺點。
劉培峰認為,個人募捐行為其實是好事,愛心值得提倡,如果馬上把它定性為不合法,會帶來不好的后果,但這種做法也并不能因為是奉獻愛心就不用考慮合法性的問題。
對于寧國市&ld;叫停&rd;募捐風波,《公益時報》曾經與搜狐公益聯手推出網上調查‐‐&ld;叫停&rd;募捐風波,你怎么看?結果顯示,超七成網友支持個人發起定向幫助類募捐。
調查結果顯示,&ld;你對寧國市發生的募捐&ls;叫停&rs;風波怎么看?&rd;一問中,6815%的人選擇支持網友為貧困病人募捐,政府不應該干涉這種民間互幫互助。有726%的網友選擇不支持網友為貧困病人募捐的做法,2038%的人選擇不支持政府用&ld;叫停&rd;的方式干涉此類活動,而是應該換個方式方法。
那么在大家心中,又怎么看待個人發起的、定向幫助類公益募捐?7331%的參與者表示支持這樣的做法,誰都有特別困難的時候,有難大家幫社會才能更和諧。也有2085%的人有所擔心,主要是不知道怎么判斷真假、善款使用是否規范等問題。只有492%的人選擇不支持,認為應該政府或專業的公益組織來操作。
如果你身邊的人需要公益救助,你認為最有效的途徑是什么呢?超過半數的人認為還是直接捐錢給他比較好,2764%的參與者選擇幫他發起募捐活動,而只有68%的人選擇求助政府社會福利保障機構,另有1171%的網友選擇求助公益慈善類的社會組織。
據了解,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已經注意并開始解決這一問題。
前不久,浙江省寧波市民政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慈善募捐行為的意見》(簡稱《意見》),其中,對個人獨立發起的募捐行為作了明確限制。按該《意見》,除依法成立的慈善組織、公益性社會團體或事業單位之外,其他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單獨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慈善募捐活動。如果為幫助特定對象或應對突發事件,也必須經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只能在本單位或本社區(村)等特定范圍內開展募捐活動。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如果個人真有困難,比如遇到急病,無錢醫治,該怎么辦?褚鎣認為,對于這類情況,最好的辦法是通過公益慈善組織,以組織的名義開展募捐活動。問題是,我國的公益組織在與個人合作方面大都存在各方面的顧忌,不敢甩開膀子幫個人募捐。為了解決這一困局,政府應該出臺相關措施,鼓勵公益組織以機構的名義幫確有需要的個人募捐。
另外,褚鎣認為,要規范媒體協助個人向社會公眾開展募捐活動的行為。個人募捐行為之所以容易演變成社會事件,最重要的原因是媒體扮演了擴聲器的角色,原本一個只有少數人知道的個人募捐行為,經過媒體報道,就容易變成一個地方性甚至全國性的大新聞。在這種情況下,募捐者就可以輕輕松松地獲得遠遠超過其預期的善款,此引發道德風險。如果沒有媒體的參與,個人募捐行為也只能在極小的范圍產生影響,政府完全可以通過常規手段加以監管。所以,要想管好個人募捐行為,首要的措施是進一步規范公眾媒體協助個人向社會公眾開展募捐活動的行為,要求媒體對募捐人的情況作出基本審核,并承擔連帶責任。
對于網絡上的個人募捐行為,應同樣適用上述規則。也就是說,個人募捐行為不得在公開的網絡媒體平臺上開展。比如,其不得借助新浪新聞等平臺開展募捐,但可以通過新浪微公益開展募捐。此外,針對網絡上的大V協助轉發的行為,應要求大V對募捐人的情況進行基本審核。在沒有盡到審核義務的前提下,一旦善款出現問題,大V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