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
寫作文要注重邏輯結構和條理性。要合理安排段落和層次,使文章的結構清晰、有條理,讓讀者容易理解。怎么寫出優秀的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這里給大家分享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方便大家學習。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1
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的小說《孔乙己》,這篇小說展現了一個小人物的悲慘命運,并通過對這個小人物悲慘命運的敘述展現了當時社會和人群對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經常來店里喝酒,讀了半輩子的書,但因為貧困不得以偷東西,最后還是可憐的死了。孔乙己性格當中具有迂腐、懶惰、清高的特點。他讀了大半輩子的書,卻連一個秀才也沒有撈到;他出身貧賤,卻養成了滿腦子的上層士大夫的惡習;他窮苦潦倒,接近行氣,卻又自命不凡,好吃懶做。當時的生活環境是壓抑的:“掌柜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就是在這樣的氣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場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這樣一個人物,難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魯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個可憐又可笑的模樣,但同時又賦予他真誠、善良的品質,比如寫他喜歡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沒有引起人們對他的同情,反而成為他們嘲弄的對象,他在社會和人們的心目中得不到作為一個人本應該得到的尊嚴。這樣一個人卻被同時讀書人的丁舉人打死,死得這樣無聲無息,沒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錢而被酒店老板記起之外,再也沒有一個人提起過他,難道孔乙己的生命還不值十九文錢?作者通過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窮困潦倒而招引無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終慘死的結局,揭示了下層群眾愚昧麻木的精神。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2
山重水復疑無路,我心行于困境之中,挫折之時,一個人的痛苦,該用怎樣的天平來掂量?誰愿給我一份體諒?
秋葉仍在樹的挽留中離開了,孔乙己也在人們的譏笑中,用手在地平線上努力地挪動著身體,離開了大家的視線。
無論孔乙己怎么努力,始終走不到那個叫做“家”的地方。夕陽漸漸西下,夜幕降臨了,此刻戶戶茅屋都亮著溫馨的燈光,孔乙己望著那閃爍的光芒,又何常不想有一份相伴的肩膀?可他不愿,也不甘心放棄自己的讀書生涯,他望著星空感慨:“讀書枉清高,吾將何去何從?”秋風吹來滲骨寒意,孔乙己便也只能在這寒風落葉中度過一宿。落葉灑滿他的身體,似乎要將他吞噬。
孔乙己醒來時天亮得刺疼他的雙眼。突然,一個小女孩重重地跌在他面前,孔乙己回過神來,艱難地挪動著身子,伸出滿是血跡的手想去扶小女孩,女孩卻搖搖頭說:“老爺爺,娘親讓我自己爬起來,謝謝爺爺,我不疼。”
孔乙己的手僵在半空,眼眶中的液體卻不斷涌出。
“爺爺摔倒了吧?不疼,不疼,娘親說要自己爬起來,不哭,要做勇敢的人。”
孔乙己又何嘗不想藐視一切挫折,讓痛苦煙消云散,讓快樂撒滿旅途呢?回首間,自己的一生都在軟弱中走過,人生毫無意義!他問自己,為何寧愿沉淪于沿澤而不做一絲反抗、沒有絲毫醒悟?
錯了嗎?為什么早已經歷了地獄般的磨練,卻創造不出天堂的力量?手指早已血跡斑斑,卻始終彈不出世間絕唱?
回頭遙望走過的路,才知仕途的路已布滿荊棘,另外的道路本可安逸,可無知的自己偏要逆風航行,換來的是傷痕累累。望著小女孩天真的面孔,孔乙己多希望一切可以回到原點,放棄那個他所追尋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位置。可一切都晚了!回不去了——孔乙己傷得好重,好重。他的一生是如此勞累,在這個秋天里他得到了休息,安靜的解脫了。雖然有些凄慘,但他并不孤單,至少還有個小女孩叫他爺爺,為他的離去哭泣。
“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這聲音并沒有隨孔乙己的離去而消逝,也沒有人知道,正是這聲音的主人崛起了孔乙己安息的那塊土地,摸走了孔乙己的陪葬品——十九個錢。
風依舊吹著,葉仍在落著,孔乙己這個名字早已隨風吹散,只是“還欠十九個錢”的聲音至今仍在回蕩……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3
鏡子
讀了《孔乙已》,除了笑話,我的心里還有些惶恐。它就像一面鏡子,把平日里自己不敢正視的東西給你一覽無余地展出來。
《孔乙己》講了孔乙己可笑而又悲慘的一生,他是封建社會和封建科舉制度的犧牲品。可是封建社會早已被推翻,科舉制度也被廢除,那么是不是就不會再有孔乙已了?悲劇也不會再發生。但孔乙已并沒有隨著它們一起消失。
文中說,只要孔乙已一到店,人們就會笑,揭他的傷疤,嘲笑他的遭遇。看客們是冷漠的,麻木的,他們的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我很鄙夷他們,但我又常常會成為他們。社會上發生了悲劇,有的孩子因為抑郁而自殺,我卻可以把它毫無顧忌地當作飯后的談資,好像跳下去的不是人,只是某個花瓶被打碎。我非常悲哀地發現,自己和那些冷漠的看客似乎沒有什么不同。
文中的孔乙已是自視清高的,同時,他也是孤獨的。酒店里的長衫幫無視他,掌柜的取笑他,短衣幫也跟著哄笑,連孩子們也笑他的迂腐。他總是滿口知乎者也,總是說一些其他人聽不懂的話,顯得自己多么與眾不同,自命不凡。可是,我也是個經常自命不凡的人。我喜歡讀書,經常和同學分享從不入流的書中讀到的故事。我然后看著他們聽得云里霧里。還喜歡一些旁門左道,大多好像和我沒什么關系,連有沒有用自己都不能確定。當老師講課時,我常常會發表一些不同的見解。不出所料,同學們大多都是一臉茫然。孔乙已讀過書,然后向沒文化的人顯擺,雖然收獲了嘲笑,但也滿足了他的虛榮心、優越感。或多或少我也會有這種感覺,但更多的卻是孤獨,沒有人理解的孤獨,孔乙已應該也會有的。
從《孔乙乙》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身影,看到了自己的冷漠,自命不凡,虛偽,就像一面鏡子。我甚至懷疑魯迅或多或少從我身上獲取了靈感。但我與他們有一個最大的不同,魯迅指出了他們的錯誤,而我又恰好看到了。
我很少再去自討沒趣,向同學炫耀自己的不同。但依然堅持了那些不入流的愛好,期望有一天遇上自己的子期。我不想成為孔乙已,也絕不會成為孔乙己。想到這,鏡子在我面前一塊塊破碎,裂開。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4
我到現在終于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日子還是照舊,有他沒他都一樣的過。我人在那店里打雜,只是日復一日地重復,愈發無趣了,偶爾碰上個穿了長衫的來喝酒的,耳邊竟想起了孔乙己那番“知乎者也”來。
一日上工,我發現平日放行李的木凳上竟搭著個蒲包——正是孔乙己的!仔細看了許久,竟真是他!他沒有死!只見他身上掛著件單薄的破布衣,像是好幾件破衣服拼接起來的,頭發一綹一綹地散在肩上——但終于不是蓬頭垢面。拄了根竹杖作拐杖,在低聲下氣地和店主人說著些什么。店主人滿臉不耐煩,最終還是點了點頭。后來我才知道,他成了這店里的伙計了。
店主人說孔乙己斷了腿,“上不得臺面”,只叫他做些清潔打掃的體力活。于是在店里常能看到孔乙己貓在角落撿地上的花生殼之類的垃圾。日子長了,也有人認出了他。這天,有人指著他高聲喊道:“哎!這不是那個偷東西的……”“我……我不再拿別人的東西了……”,孔乙己漲紅了臉,想要辯解些什么,卻也說不出話來。“你拿沒拿別人的東西誰知道呢!我跟大家伙兒說啊,這個人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偷雞摸狗!看見他這腿沒?這是他當初偷到了丁舉人家去,給打斷的!”
我望向孔乙己,他的臉更紅了,身體也開始顫抖,脖子上青筋鼓起,似是下一秒就要沖過去將那人按倒在地。“我絕不再拿別人東西了……絕不會的……”他說話時帶著央求。那人還要開口再說些什么,孔乙己卻拄著那根竹杖,快速地挪進后廚去了。
“看!被我揭穿了他吧!還不是像個過街老鼠一樣!竄回窩里去了!”店內哄堂大笑,我卻有些笑不出來了。
原以為這事就這樣過去,孔乙己仍默默地在墻角撿些花生殼和瓜子皮。平常的一日,突然有人大叫起來:“哎呀!我的喝酒錢怎么不見了?就放在這個袋子里的!”再一次,所有人看向孔乙己。他再一次漲紅了臉:“不是……不是我拿的……”那丟了錢的人惡狠狠地瞪著他。孔乙己不作聲了,只把自己的蒲包、衣服當著眾人的面一一解開,放在地上,眾人見沒有東西后他才又穿上。他全身抖著,眼睛紅得可怕,拄著竹竿艱難地走出了門,回頭道:“我沒有拿別人東西!不是我拿的!”尾音竟帶著點哭腔。
此后,我再沒有見過他。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5
《孔乙己》是魯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說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個飽受封建教育迫害而變得滿目蒼夷的讀書人——孔乙己。他在魯迅先生的文筆下被深刻第演繹成了一個好喝懶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學時,讀這篇文章感覺孔乙己為了生計或者學習而變成“偷書賊”,為了面子而不肯脫下那件象征讀書人身份的又臟又破的長衫,為了賣弄學問說起話來滿口之乎者也等行為確實有不少可笑之處。今天閑來無事重讀這篇文章,突然感覺孔乙己身上的一些優點應該值得我們學習。
文章中對孔乙己在酒店的賒賬有這樣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還清”,這句話就足能反應出孔乙己的為人誠信,正是他的誠信才讓酒店老板對他的賒賬問題足夠的放心。但是,現在社會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樣的誠信,大家為了生計疲于奔命時,忘記了對朋友、對家人和對社會的誠信,造就了很多的“狼來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對社會進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騙。難道我們就不應該贊許下孔乙己的誠信精神嗎?
孔乙己主動教給酒店小伙計茴香豆的“茴”字四種寫法,給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個樂于助人的人。反觀我們這個科技已經得到突飛猛進了的社會,人們步入了爭分奪秒的快節奏生活中,沒有人愿意把時間浪費在幫助陌生人身上,更沒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與大家分享。社會涌現出越來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來到我們的社會,他能適應我們這樣的節奏嗎?
對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們的社會確實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我們的精神文明建設投入是不是少了一點呢?如果我們把孔乙己的誠信精神和樂于助人的精神發揚起來,我相信社會更穩定、朋友更真誠。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6
今天我讀了魯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講了,清末明初施一個綽號為孔乙己的讀書人,經常來一家酒店買酒,掌柜們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寫書籍的,后來因為好吃懶做,被趕了出來,只能蹭飯吃,后來有一段時間孔乙己沒有來過酒店,因為被人打斷了腿,終于幾個月后可以給最后一次來酒店之后就再也沒有來過,據說是餓死了。
我對孔乙己的命運感到惋惜,他最后餓死原因,不僅是當時社會的壓迫更是因為他自己本身。貪圖一時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處于饑餓貧窮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為一切事物都是丑惡的,那么你也不會有開心的生活。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7
除了上次說道的敘事人選擇的特殊,魯迅使用了小伙計的角度,這樣就略去了很多關于孔乙己的介紹,以及他的悲慘命運的了解,就在這小伙計的眼中,也沒有對于孔乙己的出場做面面俱到的描寫。在表現方法上,《孔乙己》沒有描寫,沒有渲染,只有平淡的敘述,這一點和魯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現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沒有渲染,只有平淡的敘述。文中寫到“沒有他,人們也一樣快活”這里后,小說接著寫在酒店里,人們發現,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
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么回來?……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說,“哦!”“他總是仍舊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了丁舉人家里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么?”“后來怎么樣?” “怎么樣?先寫服辯,后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來呢?”“后來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 掌柜也不再問,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帳。
從字面上看,好像并沒有任何文字直接寫到人們的“快活”。然而從對話的語調中,仍然可以看出那個提供消息者的心態。對于丁舉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這樣野蠻的人身傷害,說話者沒有半點保留,相反給人一種理所當然、津津樂道的感覺。特別是,傳孔乙己可能已經死了的時候,說話的和聽話的都沒有震驚。“掌柜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賬。”對于一個給酒店帶來歡笑的人的厄運,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這就充分顯示出魯迅在對話描寫中潛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點明說話者那種津津樂道的神態甚至以消息的傳播者為榮的情緒,把想象的空間留給讀者。
唯其平靜、平常、平淡,才顯得諸如此類的殘酷無情,由于司空見慣,而沒有感覺,沒有痛苦,而魯迅的筆墨,就是要揭示這種無形的精神虐殺的可怕。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8
再深入《孔乙己》這篇文章,我發現平凡的語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初讀,覺得“大約”和“的確”很矛盾,覺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沒有。深讀幾遍后,我卻覺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確確的死了。因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從不拖欠酒錢,一個月之內必定還清,而這一次卻過了將近一年都沒有補上那十九個錢;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來店里時,只穿了一件破夾襖,“我整天靠著火,也許穿上棉襖了”,還有孔乙己腿斷了,一路爬來爬去,可見,孔乙己可能撐不過這個冬天,已經死了。但作者卻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死了,可種.種跡象也表明他的確死了,所以“大約”“的確”也不矛盾了。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9
一年前我就讀過魯迅的《孔乙己》,當初留給我的印象只是主人公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今天,當我再讀《孔乙己》時,心情卻開始一點一點沉重起來,對孔乙己的凄慘命運充滿了深深的同情。
其實,孔乙己是個本性不錯的人。他從不拖欠酒錢, 說明他很守信用;他很熱心地教酒店里的小伙計“我”寫字,還把自己僅有的錢買來的少得可憐的茴香豆分給孩子們吃,從這里又可以看出他善良質樸的一面;當被人揭發偷書挨打時,他“漲紅了臉,額上青筋條條綻出”,說明他的偷竊是不得已偶爾為之,他內心還是為之羞愧的。
對于那時受“唯有讀書高”封建教育影響的孔乙己來說,功名就是他唯一的渴求。如果考中功名,他就會一步登天,衣食無憂,可惜的是他失敗了,心中理想的燈塔轟然倒塌,他才會自暴自棄,放縱懶惰。他雖很窮困,但又死愛面子,從骨子里瞧不起“短衣幫”的勞動者,所以他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在窮困潦倒,處處被人輕視嘲諷的環境里,在現實和理想的夾縫中艱難生存,一直到死都竭力維持著讀書人可憐的清高和自尊。
最讓我寒心的是那個時代人們對弱者的冷漠和殘酷。 孔乙己沒有考中功名,沒人安慰他,反而被人奚落“當真認識字么”、 “怎么連個秀才都沒撈著”;當看到孔乙己“臉上又添了傷疤”時,大家便像吃了興奮劑似的一起哄笑,居然還“店內外充滿了快樂的空氣”;后來孔乙己只是因為偷了丁舉人家的一點東西,就被吊著打折了腿,人變得“黑而且瘦,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掛住”在用手爬行,遭受如此不平不幸的事,在他常去的咸亨酒店,在他熟識的人中,居然沒一個人為他說句鳴不平的話,最后在眾人的嘲笑聲中坐著用手慢慢爬去了,就連死了也悄無聲息,無人關心,偶爾有人想起他僅僅因為“孔乙己還欠著十九個錢呢”。
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們這個年代,就算他考試不行,但只要他努力,仍有很多成功機會。例如臺灣歌手周杰倫,他只有高中的學歷,如果在孔乙己的年代,他也是“連個秀才都沒撈著”的角色,但他通過自己的努力,依然成了集作曲、編曲和演唱于一身、紅遍亞洲的“亞洲小天王”。在今天的社會,這樣的例子很多很多的。退一步講,孔乙己沒有成功,他仍可以在社會的關愛中過上普通人的生活。他失敗了,周圍的人會安慰他;偶爾犯錯,也會有人包容他,被權貴打傷,可以借助法律討回公正;就算殘廢了,也會有社會福利部門和慈善機構幫助他。他的生活一定會另外一個樣子。
孔乙己的可悲就在于他身處冷漠的封建社會,腐朽的封建教育僵化了他的頭腦,讀書失敗就不知如何生活,他就是封建科舉制度的犧牲品,他最終的結局注定只能是個悲劇。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10
封建科舉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靈,受害者不計其數。周進,范舉——只要我們樂意,可以把這個名單拉得很長,很長。而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就是這些可憐考生的全權代表這一。
他,幾乎包含了所有進學者的特征。一身破舊單薄的許久不洗的長衫。熟讀 詩 書 畢生之志是考舉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頭。如果說范進還是幸運的,因為他最終還是考上了。即使沒考上,他也有一個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個勢利的岳丈,不至於餓死。而孔乙己則不同,他沒有家,性格好盜,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個悲劇人物,永遠也無法翻身。
作為一個讀書人,熟讀 詩 書 是孔乙己唯一本領,對那些粗魯的短衣幫說上兩句‘之乎者也’,看著他們呆滯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樂趣了吧!對了還要算上他教孩子時的樂趣。一個‘回’字四種寫法,除了我還有誰知道。‘回’,‘回’——其實無論在短衣幫還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個無能的讀書人。是大家的笑料。雖然他認識四種‘回’字,這種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罷了。人們向他樂,他只知道人們尊敬他,心里定是高興的。還是不要告訴他了,讓他保留屬于自己的唯一的點樂趣好了。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11
不甘沒落卻又自甘墮落的人
孔乙己是一個不甘心自己成為貧窮人士,卻又被封建禮教摧殘的,自甘墮落的讀書人。
說孔乙己不甘沒落,是因為孔乙己既不屬于勞動人民,也不屬于地主階級。最好的證據就他是站著喝酒卻穿著長衫的唯一的人,他不是地主階級,不是有錢人,理應把那件又臟又破的長衫脫下來,融入短衣幫的人群里,可是孔乙己又不愿意承認自己窮困潦倒,相反,處處擺讀書人的架子,貧窮的孔乙己和當時社會的下層人民沒有什么兩樣,但他時刻穿著他看來是身份象征的長衫,說明他其實想通過科舉來成為上層人士,可是他至死都沒有醒悟封建教育的和科舉制度對人毒害之深。
說孔乙己自甘墮落,是因為他身為一個知識分子,卻連秀才都沒有撈著,過得十分窮酸,也不愿意從事勞動賺取錢財,甚至能夠說出竊書不算偷的那句“名言”,足以說明孔乙己的迂腐,他作為讀書人,從小受的教育就是三綱五常,可是他的品德敗壞,甚至養成了偷竊、嗜酒的壞習慣,不單單是封建社會這個大染缸影響了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自己的心自甘墮落了,他甚至認為這是理所應當的,足以看出,孔乙己本人受封建禮教的影響墮落為迂腐至極的書生了。孔乙己最后悲慘的結局不單單有封建教育和科舉制度的原因,更多的是因為自己的心對勞動的輕視和對惡習的包容。
造就孔乙己這樣悲慘的結局的,不單單是社會的毒害,更是因為孔乙己自己的墮落,有著迂腐的一面,但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會教小伙子認字,他會分給孩子們茴香豆吃,盡管自己窮困潦倒,也保留著自己喜愛孩子的善良性格,這也是孔乙己好的一面。
造就孔乙己這樣矛盾的性格的是封建社會,是封建社會使孔乙己變成了一個在當時社會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苦人和弱者。在孔乙己無比痛苦的時候,那些酒徒和小市民們只知道嘲笑孔乙己,沒有任何一個人來同情他,寫盡了社會的世態炎涼和麻木不仁,那些短衣幫對孔乙己這樣一個不幸者,不但沒有同情和幫助,反而只知道哄笑取樂在他們勞累而苦悶的生涯中尋求片刻的快樂,讓我們感受到社會對于處在苦境的人的涼薄。
孔乙己是一個不甘墮落卻又自甘墮落的人,是封建禮教、科舉制度、社會麻木和自身因素造就了這樣一個矛盾的人。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12
封建社會的一面鏡子
孔乙己,魯迅筆下極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用文中的話來說:“他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迂腐不堪,好逸惡勞而又自命清高,愛慕虛榮,可謂深受科舉制度的毒害。但從某些細節中,我們又不難看出他內心中溫存的那一絲善良,這一點讓人們不禁感慨:孔乙己要是生活在這個時代,估計就不會有如此悲慘的命運了!
故事的開始發生在魯鎮的咸亨酒店,這個出場的環境直接將我們帶入到了封建的南方小鎮,掌柜的無情無義,麻木不仁,連十幾歲的小伙計也渾身充斥著麻木的神氣,作者塑造“我”這個形象,就是為了強調社會對不幸者的冷漠,“我”正是孔乙己悲劇的見證者。正當孔乙己站在一邊喝酒時,人們又開始調侃他,說他又偷別人家的東西了。這一句句充滿鄙視意味的語言,似乎是當時社會對像孔乙己這樣的“入坑之人”的蔑視,就很像當今社會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做錯了事,卻以此為榮為傲的人。字里行間也不缺魯迅對封建社會的諷刺,也正是因為這個,他才選擇了棄醫從文。
而釀成這一切的原因,也不僅僅只是這些麻木不仁的人的原因,還有孔乙己自身的原因。他在教孩子們寫茴香豆的茴字時,嘴里不停地說著些什么之乎者也之類的話,可以看出,孔乙己自身就有問題,他自命清高,自欺欺人,他自身就是個懶惰的人,明明身上有不少錢,卻不給自己買些飯吃,而是去買那些對他來說是奢侈品的酒;明明有勞動能力,而且身體條件好,卻不為自己的生活而打拼,每天苦苦等死。也正是因為這些,才讓他的結局如此悲慘。
這么看來,孔乙己的的確確是封建社會的一面鏡子,不僅反映出了它對讀書人的毒害,還對本心地善良的老百姓造成了心靈與精神方面的傷害。最另人氣憤的是,這項制度傷害了那么多人,卻沒有幾個人意識到自己遭到的毒害,更沒有幾個人道出它的悲慘之處,是身處慘中而不知其慘,這才是最慘痛的一點。
回首從前看未來,我們更要學會對這個世界抱有質疑的態度,不要人云亦云,存在從眾心理,要保持心里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13
魯迅先生通過諸多正、側面細節描寫突出了孔乙己這個人物的性格特點和悲慘遭遇,在這之中少不了對他語言上的精細勾勒。
“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夾在長衫幫、短衣幫中間,既貧困潦倒又要與短衣幫劃清界限,賣弄學識,因此滿口文言詞句,充分體現了一個自卑又虛榮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為他的悲慘命運埋下伏筆。
孔乙己進入咸亨酒店,是因為他嗜酒。“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溫一碗酒”前后兩處看似平淡無奇的 “要酒”話語,可以推測出他由一開始境遇尚可到后來命運悲涼的變化,也與前后虛榮地“排”和頹唐的面容照應。
教小伙計認字一節,懇切的語言和熱心的態度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讀書人。魯迅設置的“回”字四樣寫法令人回味悠長。中國古代科技發達,而近代則遠遠落后于西方,正是因為知識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實用。
與小孩分豆吃,一樣可見孔乙己的童真與迂。來之不易的茴香豆與小孩分吃,之后“直搖頭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賣弄學問的體現。
尤為精彩的是孔乙己與看客辯解時。先時是:“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對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竊行為辯解;然后是:“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用這種方式自詡清高又逃避他不能進學這一事實;最后一次他出場,頹敗不堪并且放棄了讀書人的最后一點固執和尊嚴:“這回卻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斷,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長衫,改換神情時,語言也不再著意“讀書人”這一身份……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14
唯一一位站著喝酒的長衫文人,孔乙己 。
——題記
孔乙己有著高大的身材,臉色青白,一部亂蓬蓬的花白胡子,滿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點。
孔乙己是個讀書人,也是一個很好的秀才,可就是這么好的秀才卻出生在了舊社會,一個很好的秀才就這樣泯滅了!上天對他很不公平,讀了一定的書,但成績不好,每一次的考試都落榜。
孔乙己穿著一件極為破舊的衣服,從來沒有洗補。但他總覺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實際上,他也是一個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過穿著長衫罷了!
孔乙己!一個可伶人,出生在了舊社會,我簡直是無法想象那時候的人對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輕描淡寫,那個時代的不知道什么是愛!不知道關心別人是怎么樣的感受,愛,這個字,已經被人遺忘了!
那個時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們只關心錢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錢罷了。
這樣不怪他們,不是他們的錯!他們的領導有關心在下的人民嗎?不沒有!他們或許沒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煩,根本就不想管了!他們都以金錢在上。
我讀了孔乙己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個可憐人!他不應該出生在那個年代!那個時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視了人情!
關于孔乙己的隨筆作文篇15
我昨天讀了《吶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講了魯迅先生在十二歲起就在魯鎮的酒店的格局當伙計,來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窮的人都短衫,站著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著長衫)。孔乙己是別人給他起的外號,說話總是之乎者也,逗得人們哈哈大笑。
后來孔乙己可能因為偷了東西,被別人打斷了兩腿。再到后來也沒有見到他。
讀了這篇文章,我有些氣憤,還有些憐憫孔乙己。他雖然好吃懶做,但是他非常愛孩子,鄰居的孩子來了,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寫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懶做、善良的。后來說他也許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師說的一樣:人會受生活的影響。孔乙己就是這樣,因為生活去偷竊,才會被打斷腿。
我們要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