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激發工作積極性:高溫補貼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凝聚力,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動力,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如果喜歡可以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喔!
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發放時期:本市企業每年6月至9月(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
發放條件: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高溫津貼屬于工資還是福利?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向勞動者發放的高溫津貼應納入工資總額。
因此,高溫津貼的性質屬于工資,是國家規定的津補貼項目,并非單位福利,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應在工資清單中列明高溫津貼具體項目及數額。
多地高溫補貼月標準達300元
據不完全統計,28省份已公布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多數按月或按天發放。其中,河北省較為特殊,按小時發放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2元/小時;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設備但達不到降溫效果的室內勞動者1.5元/小時。
對比月標準,江西“打工人”高溫津貼最高!室外高溫不低于300元/月,室內非高溫不低于200元。此外,上海、江蘇、浙江、廣東、廣西5省份“打工人”高溫津貼可達300元/月。
對比日標準,陜西“笑傲群雄”達25元;新疆緊隨其后,高溫津貼上限可達20元;四川位列第三,日津貼上限為18元;另有不少省份日標準在10~15元區間。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省人社廳21年曾在官網發文稱,由于屬于高原大陸性氣候,夏季平均氣溫偏低通常達不到35℃以上的高溫天氣,青海省尚未出臺過防暑降溫費和高溫補貼發放的相關政策。
6月14日,中新經緯致電青海省人社保障服務熱線12333,工作人員確認,由于夏季平均氣溫較低,近年依然沒有高溫津貼相關政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