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哈爾濱市中小學寒假時間表 寒假放假安排(2)
2018年哈爾濱市中小學寒假通知
一、統一安排寒假時間
各地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的通知》(黑教基〔2001〕268號)、《關于規范普通高中辦學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黑教基〔2009〕223號)精神,統一安排寒假放假時間。全省中小學校2018年寒假時間為1月16日至3月1日(起止時間指學生離校時間和開學到校時間),共6周零2天。教師新學期開學返校時間各地自行安排。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總放假時間不增減的前提下對學校假期起止時間做一周左右的調,但需逐級報我廳備案。
二、統籌做好假前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科學指導中小學假前工作。各中小學校要組織教師做好本學期教育教學工作總結,安排教師專業學習或培訓;組織召開期末家長會,指導家長合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讓子女參加社會上的補課班、輔導班。普通高中要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工作。
三、科學制訂假期方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中小學校寒假管,學校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方案要指導學生合安排假期生活,設計豐富多彩的學生活動,鼓勵學生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引導教師充分利用假期調身心,提高素養。設立寒假學生返校日的中小學校,應市(行署、總局)教育局于寒假開始前統一上報我廳備案。
四、禁止違規辦班補課
各中小學校要認真執行《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黑辦發〔2014〕27號)的有關規定,
1、禁止在放假期間組織學生補課。
2、禁止違反&ld;三不&rd;原則(不強迫、不上課、不收費)組織學生自習。
3、禁止組織學生集中收看付費的&ld;空中課堂&rd;等電視(網絡)授課。
4、禁止動員和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
5、禁止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培訓班。如有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級,應遵守《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畢業班級補課行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號)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