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比小學放假時間晚 強制收5個月學費合理嗎
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現在很多的幼兒園放假的時間都非常的短,例如暑假,很多的小學一般都放差不多兩個月的假期,可是對于小朋友來說就只有一個月了,那么大多數這樣的幼兒園這么做合理嗎?下面就來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桃園小區內春蕾·雨幼兒園3月2日開學,卻強制收五個月的學費,說到8月1日放假,所以收5個月的學費。國家不是規定7月1日放假嗎,春雷·雨幼兒園為何無視規定呢?”昨日,市民李女士致電呼和浩特晚報熱線反映。
據李女士介紹,有家長想交四個月的學費,卻被幼兒園拒絕了,收費的老師說,最后一個月不上也得交,而且不能退。李女士認為幼兒園的做法有些不妥,李女士說:“假期本應該屬于孩子,卻無情地被幼兒園剝奪了一個月。”李女士所說的情況是否屬實,呼和浩特晚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昨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來到春雷·雨幼兒園,春雷·雨幼兒園的小班、中班與大班和學前班是分開的。由于是上課時間,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只見到了小班的一位胡老師。胡老師告訴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幼兒園都是一次性交一學期的費用,從3月份開學到7月底放假,共收五個月的費用。
就春雷·雨幼兒園上五個月學、收五個月學費的情況,呼和浩特晚報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家長。家長劉女士表示,孩子已經中班了,從小班入園時一直都是這樣收費的,沒覺得有什么不妥,一般幼兒園放假都比中小學晚。
隨后,呼和浩特晚報記者走訪了我市多家民辦幼兒園了解情況,確實如家長所說,幼兒園都是3月份開學,7月底或8月初放假,比中小學放假時間晚。很多家長表示,并沒有覺得不合理,一般幼兒園都比中小學放假時間晚,上五個月的學收五個月的費是很正常的。
那么,幼兒園放假有否像李女士所說規定了7月1日為具體的放假時間?收取五個月的費用是否合理?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從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了解到,公辦幼兒園放假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基本按照中小學的時間,各旗縣區來定。民辦幼兒園的收費是發改委獨立核定的,不執行公辦園的收費標準。
隨后,呼和浩特晚報記者來到賽罕區教育局民辦教育科,工作人員李老師告訴呼和浩特晚報記者,民辦幼兒園放假時間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據李老師介紹,教育局不允許幼兒園提前收取下一個學期的費用,在這個學期一次性收取這個學期的費用是沒有問題的。如果家長只讓孩子上四個月的幼兒園,可以申請把第五個月的費用轉到下一學期,但前提是家長是否與幼兒園簽訂了協議,之前是否享受了其他優惠。李老師建議,家長對于幼兒園的規定有不同看法的,可以與幼兒園進行協調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