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養母虐待十歲女童 一審獲刑1年零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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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每個孩子都是上帝送給父母的小天使。但是,出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有些孩子自小便與親生父母異地分離,被養父母收養。近年來,各地頻頻曝光孩子遭受養父母虐待的消息,引發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之前,大竹一養母虐待十歲女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四川新聞網達州11月17日訊(羅丹丹 記者 余開洋)今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大竹縣人民檢察院獲悉,備受關注的大竹十歲女童娟娟(化名)遭養母虐待(四川新聞網曾報道)一案,經大竹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大竹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因娟娟系被楊某抱養,尚沒有找到其親生父母,娟娟也表示不愿意和養父養母繼續生活。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關愛下,目前娟娟民政部門安排在大竹縣兒童福利院生活,并已重新返回校園。
2016年5月30日上午,大竹縣黃家鄉中心小學某年級林老師發現10歲女學生娟娟頭部多處傷痕、走路一瘸一拐,今詢問娟娟后,得知系被其養母楊某毆打造成。學校聯合黃家街道共同報案。經查,2016年5月27日晚,楊某以養女娟娟經常偷東西、不回家為,在家中用竹條、鐮刀等毒打娟娟,造成娟娟全身多處挫傷。經鑒定,娟娟的身體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一級。
日前,經開庭審,被告人楊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大竹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