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因父親讓其退學回家幫忙寫斷絕父女關系書
&bsp; 每個未成年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父母或者是監護人應當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但是,日前,一名父親竟讓13歲女兒退學回家幫忙,女孩不愿意接受父親的安排含淚寫下斷絕父女關系書。
近日,有網友在鎮雄網訊上發布消息稱:鎮雄縣坡頭鎮一13歲女孩玲玲被父親余明逼迫要么退學回家幫忙,要么斷絕父女關系。玲玲選擇繼續讀書,含淚寫下了斷絕父女關系決裂書。
該名網友介紹了玲玲家的詳細情況,玲玲今年上初二,就讀于鎮雄堰塘中學,聽覺有些障礙,玲玲出生6個月后,母親離家出走,從此杳無信息。妻子出走后,余明外出打工,將玲玲留給爺爺奶奶照顧。
玲玲上了6年級后,余明回到家中,并給玲玲帶回來一位后媽肖梅(化名),肖梅和余明回到家后,在家里開起了豆腐小作坊。人手不夠時,經常讓玲玲連夜幫忙。
該名網友還補充,肖梅想讓玲玲退學回家幫忙做豆腐,就和余明提出讓玲玲退學回家幫忙,余明不答應,肖梅就丟下家里的3個孩子離家出走。無奈之下,余明只好讓玲玲退學,但好學的玲玲不答應。
11月12日,余明和玲玲來到堰塘中學辦公室,玲玲堅持要上學,而余明也不讓步。經過村委、學校、社會熱心人士的勸說,余明依然堅持。無奈 之下,玲玲含著眼淚寫下了一份500多字的斷絕父女關系決裂書,余明在決裂書末尾寫道&ld;我們之間已斷絕父女關系,不再是你的監護人。&rd;
隨后,都市時報記者想通過該名網友聯系上余明和玲玲,但其表示兩人已和好,不愿透露他們的信息。
針對此事,16日上午,記者從鎮雄縣委宣傳部了解到:針對此事,坡頭鎮黨委政府聯系司法所、派出所、學校、村委會等部門成立了調查組。
15日,調查組來到余明家中了解情況,余明的妻子并不在家,余明承認自己確實與女兒簽訂了斷絕父女關系協議書一事,但他現在很后悔,怪自己當時太沖動。
調查組向余明普及了&ld;義務教育法&rd;和&ld;未成年人保護法&rd;等相關法律知識,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余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將親自向女兒道歉,并克服一切困難,讓女兒繼續讀書。
隨后,調查組組織玲玲與父親見面,玲玲表示解父親,會好好學習,余明也表示絕對不會拋棄女兒,并讓玲玲原諒自己的荒唐行為。
不少愛心人士看了玲玲的遭遇后,來到堰塘中學,提出會負責玲玲的學費和生活費,希望玲玲好好學習。
16日下午,堰塘中學劉老師介紹,經過學校和相關部門的調解,目前玲玲已回學校正常上課,并已與父親恢復了父女關系。玲玲父親承諾,不論以后家庭情況如何,都會善待自己的女兒,這樣的事情不會再發生。
談起玲玲,劉老師介紹,孩子學習成績不錯,學校的老師也會給她提供一些生活用品。目前,已有愛心人士已向女孩伸出援手,為玲玲解決了上學費用。寒假時,還會帶上小女孩去醫院檢查,治療小女孩的耳疾。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孫文杰表示,余明與玲玲簽訂的斷絕父女關系決裂書無效,其依然對玲玲附有監護、照顧的責任。若余明簽訂協議后,不管玲玲,玲玲可以到婦聯或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求助。(都市時報 記者汪雨春 實習生唐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