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育嬰師到賓館帶孩子 孩子父母相繼失聯
&bsp; 每一個兒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從他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與爸爸媽媽們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父母自然是事事親力親為,但是也不乏一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日前,一對父母托兩名育嬰師到賓館照看孩子,但是在照顧了一段時間之后,孩子的父母竟相繼失聯,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兒呢?
在長春樺甸街附近的一家賓館里,一大一小兩個娃娃,長得十分相像,大大的眼睛,長長的睫毛,嘟嘟的小嘴。兩個孩子的性子也大致相同,偶爾撒嬌,偶爾靜默,多數時候都窩在&ld;阿姨&rd;懷里,一刻也離不得。
兩個寶寶,一個18個月大,一個6個月大。大寶是女孩,小寶是男孩,兒女雙全是多少家庭夢寐以求的事情,可就是這樣一對可愛的孩子,卻已經一個多月沒有見到自己的父母了。
26日晚,他們被迫離開了住了許久的&ld;家&rd;,接下來的日子,還不知道要如何過下去……
大寶和小寶這對姐弟,現張女士和孫女士帶著。
&ld;我倆是育嬰師,通過家政公司來到這家帶孩子的,一個月4500元工資,包吃住。&rd;兩名育嬰師都是康士泰家政服務公司的簽約員工,最初這家只派了孫女士來照顧小寶,而后又派了張女士來照顧大寶。
&ld;我是3月末來的,一開始就在賓館。孩子父母說家在裝修,有甲醛,怕孩子生病,就住到賓館了,我也沒懷疑,第一個月按時給我開了工資。&rd;孫女士說,她接手照顧小寶時,小寶才兩個月零幾天,小小的身子,躺在她懷里,讓她心都化了。
張女士是5月6日來到賓館照顧大寶的。&ld;我后來的,跟她一個屋,那夫妻倆在這個賓館也開個房間,我來的時候,人都在。&rd;張女士說。
孩子的家長就住在隔壁,讓兩位育嬰師放下了心中的疑惑,這一住就來到了6月份。&ld;她們說話啊,做事兒啊,顯得都挺有錢的,煙抽45塊錢一盒的,還說自己家房子在南湖新村那邊,特別貴,還說倆人一人一個百萬的車開著。&rd;孫女士說,兩人點點滴滴的舉動,都不像會因為錢而犯愁的家庭,所以兩人就安心住了下來,精心照顧兩個寶寶。
沒想到,事情在6月份起了變化。孫女士講述了事發經過:
6月1日
我1號開工資,但夫妻倆說,要延后幾天,因為張女士是6號開始算工資,想兩人合算,一起在6月6日結清。
我一聽,也不差這幾天就同意了。
6月6日
那天,夫妻倆還來屋里抱了抱孩子,說要去給阿姨取工資了,馬上就回來。可讓人沒想到的是,夫妻倆走得十分徹底,還把房間給退了。
6月8日
孩子媽媽來電,說孩子姥姥去大連旅游,突發腦溢血去世了,第二天早上要火化,暫時回不去。
6月10日
孩子媽媽再次來電,詢問燒頭七是按去世那天算還是按發送那天算。我一聽,問這個,那應該不是假的了。
6月13日
孩子媽媽稱,給母親買墓地花了25萬元錢,暫時沒錢給開工資,讓我們再等幾天。
6月25日
孩子媽媽終于露面了,給了張女士4000元工資,又交給賓館3000元房費,然后再次消失了。
&ld;誰想到,過一段再打,孩子媽媽的電話就關機了,聯系不上了。然后就是孩子爸爸,又拖延我們。&rd;孫女士說,在聯系不到孩子媽媽的日子里,孩子的爸爸幾次發來短信,次次表示會在近期回到賓館,支付工資等費用,但每一次都食了言,并且在發送完短信后,即刻關機,讓人一直無法聯系到他。
一晃一個多月過去了,夫妻倆再沒出現。兩位育嬰師發現,孩子的奶粉已經見底了,而賓館方也不讓她們再住下去了,兩人向家政公司求助,也沒有得到有效的幫助,無奈下,兩人只能報警。
&ld;孩子爸媽不僅欠我們工資,還欠房費,已經欠了4000多元了,賓館也不讓我們住了,我們都不知道該去哪住。&rd;孫女士家在農安,張女士家則在伊通,兩人皆是為給上大學的孩子湊學費才來長春打工的,在長春并無住所。
7月26日,兩人打包好了行李,去了紅旗街派出所報警,在民警調取孩子父母信息的時候,她們發現了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
&ld;孩子爸爸叫周立魁,孩子媽媽叫蘇洪冰,倆人沒結婚,孩子也沒有戶口,周立魁還有個前妻,并育有一個孩子。&rd;孫女士說。
最讓兩位育嬰師震驚的是,戶籍系統里顯示,蘇洪冰的母親仍然在世。
&ld;拿自己親媽的生命撒謊,真是讓我們不能接受。&rd;孫女士說,通過民警調查,發現無論是孩子父母本人、親屬,甚至孩子爸爸前妻名下的孩子,都沒有辦法能夠聯系到。
孫女士說,在周立魁和蘇洪冰的名下,根本沒有房產和車輛登記,甚至連蘇洪冰母親名下的房產,都被蘇洪冰抵押了出去,目前已被銀行收回。
&ld;根本沒有一個具體的地址,打電話也一直都關機,26號上午,周立魁發了一條消息,說正在往回來呢,但電話還是打不通,我們都不敢信他了。&rd;孫女士說。
&ld;從賓館出來,我們也沒地方去啊,民警說讓我們找一下社區,我們就到社區求助了。&rd;孫女士說,根據周立魁戶籍登記的信息,兩位育嬰師找到了所屬社區,社區的書記聽聞此事,立刻安排兩位育嬰師住在了樺甸街附近的某旅店。
&ld;社區幫我們付了兩天的房費,讓我在這住兩天,看這兩天能不能解決這個事情。&rd;7月27日上午,張女士在社區書記的陪同下,再次來到紅旗街派出所,但并沒有得到預想中的回復。
&ld;我們問現在這個情況是不是涉嫌遺棄罪了。但民警說,雖然兩人一直沒現身,但電話和短信時常還有聯系,不算完全的失聯,這樣的情況夠不上遺棄罪。&rd;張女士說,大寶的奶粉已經沒有了,正在喝小寶的奶粉,眼看著小寶的奶粉也要沒了,這事兒還不知道什么時候能徹底解決。
&ld;我們也問過家政公司,可公司就說我們只能報警,他們也沒辦法。&rd;張女士說,本來是奔著掙錢來的,結果自己現在是一直往里搭錢,家里孩子的學費還不知道該怎么辦呢。
7月27日9點多,張女士接到了一個陌生男子的來電,男子自稱是周立魁的朋友,問兩位育嬰師帶孩子在哪,孩子的爺爺想接回孩子。&ld;他說就是周立魁托他打的電話,我們說讓孩子爺爺上派出所接,帶著我們的工資,然后他就掛了,接著就關機了,我們懷疑是周立魁的親戚。&rd;張女士說。
27日中午,記者根據張女士提供的電話號碼,撥通了該名男子的電話。&ld;我就是周立魁很久都不聯系的一個朋友了,他突然打電話給我,托我給保姆打個電話,讓我告訴保姆讓孩子爺爺接回孩子,具體的事兒我也不清楚。&rd;該男子稱,他從與周立魁的交談中,隱約知道是欠了兩位育嬰師的錢,但他表示自己并未深問,至于周立魁與育嬰師之間發生了什么,他說自己只是帶個話,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至記者截稿時,兩位育嬰師一直沒見到孩子的爺爺,更沒有接到孩子父母的電話。&ld;現在欠我倆一共24萬元左右,這都不包括現在我倆搭進去的,也不包括我倆吃喝住的錢,就是工資。&rd;孫女士表示,現在她們只想要回工資,讓自家孩子開學時能夠交上學費,另外,也希望兩人能夠出現,善待自己的孩子。
27日下午,記者來到康士泰家政服務公司總部,就此事詢問了一位自稱總經助的石女士。石女士表示,這件事是在合約到期之后發生的,家政公司完全沒有責任。&ld;我們跟雇主簽訂的合同到期時間是5月17號,到期以后我們就通知了我們的育嬰師,讓她們回來,可以給她們安排別的工作,但她們跟雇主之間處得非常好,特別信任雇主,所以就沒回來,按合同來講,她們私自留下,就不屬于我們員工了,但我們經非常好心,一直在做回訪,發現她們都被拖欠工資了,就告訴她們報警。&rd;石女士稱,雇主蘇洪冰一直有說要續簽合約。所以公司才在合同沒到期之前,也就是5月6日當天,又派了一名育嬰師過去。
石女士說,當日接到通知后,育嬰師如果能及時回來,那么即便對方拖欠了工資,家政公司也會幫育嬰師討要,&ld;我們可以幫她們找勞動仲裁,但她們相信雇主,非要留下來,那就不屬于我們的員工了。&rd;
石女士稱,發現雇主失聯以后,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員并沒有不管,而是積極幫助聯系雇主,但始終無法聯系到本人,至于在簽合約前是否有做過調查,石女士表示,家政公司無權調查他人家庭信息,一切以合同為準。
&ld;我們都要求雇主在合同上簽上詳細的家庭地址,細到門牌號,方便我們回訪。&rd;石女士說,像孫、劉兩位育嬰師遇到的情況,家政公司還是第一次遇到,所以也沒有什么更好的辦法去幫助她倆。
對于石女士的說法,張女士表示無法認同。&ld;根本沒有提前通知我們5月17號到期,如果知道17號到期,為啥5月6號還派我去,我要知道我也不能去啊。&rd;張女士稱,是自己6月中下旬發現蘇洪冰一直在拖延工資,才主動聯系的家政公司,這時才聽家政公司的經說,雇主沒有續簽合同。&ld;我們和雇主,還有和家政公司的合同都沒到期呢,當時簽的時候確實是雇主給工資,但我們要交家政公司費用,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家政公司需要負責。&rd;張女士稱,當時能夠選擇到賓館來帶孩子,也出于對家政公司的信任,認為有家政公司在中間,會有保障,沒想到會出現如今這種情況。
律師說:&ld;通過家政公司與育嬰師以及家政公司與雇主之間協議分析,家政公司與育嬰師之間既有勞動合同又有居間合同的特點,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所以我傾向于二者之間為勞動合同關系,也就是說家政公司也應當承擔育嬰師未付工資和照料嬰兒所支出的費用。退 一步講,如家政公司與育嬰師之間為居間合同關系,但于家政公司故意隱瞞雇主未能在2016年5月17日續簽服務合同,以及雇主男女雙方的個人情況等重要事實,損害育嬰師利益的,也應當對育嬰師的報酬等各項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