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6次未查出胎兒先心病 家屬醫院各執一詞
&bsp; 懷孕是一個舉家歡喜的好事情,對待懷孕,不管是孕婦本身還是家屬,都是倍加小心,希望能夠順順利利的誕下一個健康的小baby,可是,家長們再小心謹慎,依舊會發生意外,日前,一孕媽媽懷孕后做了6次產檢都未查出胎兒先心病,結果半月大嬰兒夭折,令人痛惜。
據安徽商報報道,巢湖市民小胡在懷孕后6次去醫院做彩超檢查,醫院均未能查出胎兒有先天性心臟病。嬰兒出生半個月后,因先天性心臟病不幸夭折。家人提出質疑,并發現為小胡做彩超檢查的醫生無執業醫師資格。一怒之下,小胡一紙訴狀將巢湖軍民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小胡在懷孕16周時,到巢湖軍民醫院做唐氏篩查和彩超檢查。兩項檢查結果均顯示胎兒正常。
去年2月12日,小胡再次到該醫院做彩超,超聲描述胎兒心臟:心臟比例大致正常,胎兒四腔心未見異常,只能排除50%至70%胎兒先心病。
之后小胡又先后四次到該醫院進行彩超,超聲提示單胎、晚孕(存活)、胎兒臍帶繞頸一周,因受多種因素影響,胎兒有些臟器不能清晰顯示。
去年5月28日,小胡在該醫院產下一足月女嬰。約半個月后,6月11日,小胡喂奶時發現女兒臉色發青發白,當晚喂奶時,女兒再次出現相同癥狀。家人急忙將孩子送到安徽醫科大學附屬巢湖醫院治療,該院心臟彩超提示:女嬰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女嬰經搶救無效于次日去世。
為什么在醫院產檢時沒有檢查出來?小胡家人對巢湖軍民醫院提出質疑。讓小胡家人氣憤的是,他們得知,巢湖軍民醫院從事產前超聲檢查的醫生潘某只具有執業助醫師資格,其執業證書原件已被巢湖市衛生局剪切作廢。
小胡認為,巢湖軍民醫院聘用無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生進行產前超聲檢查,是自己失去女兒的主要原因,便訴至巢湖市法院。請求判令巢湖軍民醫院賠償經濟損失共計23萬余元,其中精神損失20萬元。
醫院認為,醫院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醫院檢查醫師具備相應的資質,且檢查行為符合診療規范。 &ld;按原告陳述,新生兒死亡原因為先天性心臟病,因先天性心臟病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死亡結果發生,顯然新生兒死亡結果與巢湖軍民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無因果關系。 &rd;
巢湖軍民醫院向法庭提供彩超報告單一份,證明醫院進行彩超檢查的時候有提示說只能篩查50%至70%的先天性疾病,并不能篩查全部的先天性疾病。
巢湖市法院一審認為,超聲檢查是妊娠期中最為重要的檢查項目。
產前超聲檢查分為四個等級,除一般產前超聲檢查(Ⅰ級)可執業助醫師完成外,進行其余等級超聲檢查均需要具備執業醫師資格。
巢湖軍民醫院聘用不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生進行常規產前超聲檢查(Ⅱ級)并出具報告,已違反了相關診療規范的規定,直接侵害了小胡的優生優育選擇權,應當推定巢湖軍民醫院具有過錯。
小胡因生育及搶救女兒所產生的費用應巢湖軍民醫院全部承擔。
法院一審判決巢湖軍民醫院應賠償小胡各項經濟損失合計為72159元。
巢湖軍民醫院不服一審判決,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合肥市中院審認為,小胡多次在巢湖軍民醫院進行彩超檢查,其目的既是產前一般檢查,也是為了排除胎兒先天性疾病。
巢湖軍民醫院經多次彩超檢查,均未能作出胎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準確診斷,侵犯了小胡的終止妊娠的生育選擇權,致使小胡生育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女兒死亡。巢湖軍民醫院對小胡的產前檢查過程中存在過錯,且該醫療過錯行為與小胡女兒出生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故巢湖軍民醫院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
小胡女兒因先天性心臟病死亡,小胡進行彩超檢查只能排除50%至70%先天性疾病,對此,小胡未能進一步做產前診斷確診,故一審判決巢湖軍民醫院賠償小胡精神撫慰金6萬元偏高。
合肥中院認為精神撫慰金酌定4萬元較為合。據此,法院終審改判巢湖軍民醫院賠償小胡各項經濟損失521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