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懷孕口頭請假被"自動離職" 理由:沒辦請假手續
&bsp; 隨著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地,不少家庭紛紛迎來了二胎寶寶,一方面皆大歡喜的時候,長沙一28歲二胎媽媽竟然遇到了不公平的對待。原因是自己懷了二胎后妊娠反應較大,遂口頭請假,不料竟被&ld;自動離職&rd;,對于這種極不公平的對待,廣大網友紛紛鳴不平。
2月25日,長沙泰和醫院,28歲的小龐很氣憤。她因未辦書面請假手續,被告知已自動離職,而此時小龐已懷孕近兩個月。
紅網長沙2月26日訊 &ld;妊娠反應很大,就跟領導請假休息。&rd;2月25日上午,在長沙泰和醫院,28歲的小龐很氣憤,18日她到醫院上班,被告知已自動離職,是口頭請假無效,沒辦請假手續,而此時小龐已懷孕近兩個月。
小龐說,去年3月份,她到醫院應聘,被安排做宣傳策劃。當時與醫院簽了一份試用期合同,試用期3個月,工資每月3000元。小龐說,過了試用期,她多次要求簽正式的勞動合同,醫院一直推脫,到目前為止,她已在醫院上班9個月,不僅勞動合同沒簽,連社會保險都沒辦。
小龐說,今年1月自己懷了二胎,2月份于妊娠反應大,家里又有事,她向主管領導請了假,&ld;請了一周假,領導口頭上答應了。&rd;小龐說。小龐提供了工資表,在這張工資表中,院方每月按時支付工資,最后一項是今年1月份的工資。
&ld;我找領導報到,她讓我交接工作,再找人力資源部。&rd;2月18日,假期結束后她到醫院正常上班,結果被弄得一頭霧水。后來她找到人力資源部,被告知口頭請假無效,曠工多日已自動離職。小龐很無奈,后來她得知自己的崗位已被人取代。
小龐丈夫涂先生說,妻子班期間一直很認真。院方的行為是在變相辭退懷孕員工,&ld;感覺妻子受了委屈。&rd;&ld;我們希望醫院給出合說法。&rd;涂先生說,他咨詢了律師,院方超過試用期未和妻子簽訂勞動合同,沒買相應的社會保險,況且妻子已懷孕兩個月,他們已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涂先生說,家人寫好了材料,準備提出勞動仲裁。
25日,記者陪小龐來到泰和醫院,小龐主管領導稱,她曾口頭請假,但自己權限只有一天,具體要找人力資源部咨詢。該院人力資源部黃姓負責人稱,小龐和主管領導口頭請假,當時讓她辦請假手續,或讓同事幫忙辦,但她沒辦,之后又聯系不上,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按公司規定,無故曠工三天以上,屬自動離職。
黃姓負責人說,小龐試用期后,于個人能力問題,一直沒轉正,但醫院還是想給她一次機會,所以工作至今。因為沒轉正,也沒買社保。對于小龐懷孕一事,黃姓負責人表示知情,但小龐違反了公司規定,&ld;是她自動離職,并不是我們辭退她。&rd;黃姓負責人稱,事情還要進一步協商調查,&ld;我們會按制度,該怎么處就怎么處。&rd;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麗稱,按規定,員工試用期不可以超過六個月,試用期過后員工不被辭退就視為自動轉正。如果超出試用期,用人單位繼續讓員工上班,沒提出辭退,雙方就都在履行勞動合同,不存在是否要通過辦轉正手續才能轉正的爭議。試用期后,龐女士一直正常工作,說明勞動關系始終存在。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從第一天上班起,用人單位就有義務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ld;判定員工自動離職需要證據。&rd;徐麗稱,如果用人單位沒法舉證,勞動關系依舊是存在的。另外,《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可以辭退在孕期、哺乳期的員工,也不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非是勞動者自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