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網售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記錄需保存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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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孩政策的全面實施,我國將迎來一大批的新生兒,奶粉行業無疑成了一個大熱的行業。同時奶粉關系到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必須加強監督與管,以防發生意外時,可以及時有效的追溯到相關責任方。近日,據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總局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銷售記錄需保存3年以上,其中包括網店經營銷售記錄。
本報訊(記者 張小妹)嬰幼兒配方乳粉從生產到銷售全過程信息將可追溯,并會保管三年以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總局近日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記錄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信息的記錄做了詳細規定。
《規范》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產品配方信息,原輔材料管記錄,生產加工過程,成品管的記錄以及銷售記錄等。根據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質,特別要求記錄生鮮乳的牧場信息,以及運輸車輛牌號,進場時間,進場溫度等。
在銷售記錄中,網店的銷售記錄也需進行記載。《規范》指出,追溯信息記錄需保存三年以上。生產企業要對生產全過程的關鍵操作人員、關鍵參數進行如實記錄,確保記錄真實、可靠,所有環節可有效追溯。此外,生產企業可結合生產情況和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需要,調或增加記錄內容。鼓勵生產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