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華幼兒園是1982年創建的一所新村配套幼兒園,處于青浦城區中心位置,是一所辦學歷史較悠久有著豐富辦學經驗的幼兒園。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該幼兒園2018年的招生條件及工作程序吧。
2018上海青浦區慶華幼兒園招生條件及工作程序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海市市教委相關精神和青浦區2018學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堅持“便民利民、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招生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現有合法的各級各類學前教育資源,盡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8年學區內學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
按托幼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和招生細則。
2.堅持率先滿足3—6歲接受全日制正規的學前教育為主的原則
率先保證3—6歲幼兒接受正規的學前教育,滿足入園要求。
3.堅持按照市相關要求設定班級數和班額數
招生人數根據《青浦區2018學年度幼兒園教育事業計劃》的規定,在學額未達標的前提下,可適度擴大社會公開的自主招生范圍。
4.關于特殊幼兒的入園
對能堅持正常集體活動的殘疾兒童,應根據其殘疾類別和程度安排至學前特教班、特教點或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不得隨意拒絕其入園。
5.關于來滬隨遷人員子女的入園
保障本市戶籍適齡子女入園的基礎上學額有余的,可依據來滬人員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分值、持有本學區房產證等條件設定優先順序安排。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一)招生對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為2018學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對象。
(二)招生條件
1.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的本區戶籍適齡幼兒(戶主為幼兒本人或直系親屬,房產證權利人為幼兒本人或直系親屬,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登記的)
2.戶口戶主為適齡幼兒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遷入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
3.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幼兒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的本區及本市外區戶籍適齡幼兒。
4.幼兒本人暫無上海市戶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區域內常住戶口。
5.在滿足以上4類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后學額有余的,根據有關政策符合自主招生的相關條件的,進行依次按檔招生,自主招生原則如下: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證為2018年1月1日之后簽發,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且積分達到120標準分值;并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證為2018年1月1日之后簽發,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且積分達到120標準分值;并持有招生區域內合法租住證明,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并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證為2018年1月1日之后簽發,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或《靈活就業證明》至2018年6月30日滿三年;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靈活就業證明》(至2018年6月30日滿三年),并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三)關于港、澳、臺地區及外國戶籍幼兒的入園
1.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合法任職或就業、并已在本區購房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和外國戶籍適齡幼兒愿意就讀公辦幼兒園的,可持相關證明參照本區適齡幼兒就近登記入園。
2.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合法任職或就業、合法租住于本區并愿意就讀公辦幼兒園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和外國戶籍的適齡幼兒,本著就近入園和統籌安排的原則,結合本區學前教育實際由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入園。